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桂环函〔2017〕1001号)和《崇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崇左市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崇环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大新县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区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桂环函〔2017〕1001号)和《崇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崇左市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崇环发〔2017〕47号)要求,为开展好我县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练兵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案件评比等活动,进一步培养和深化我县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的规范性;重点培养环境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现场执法方面的能力;在行政处罚、使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提升我县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全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二、大练兵活动内容
(一)结合我县重点工作,突出实战练兵
结合我县近几年来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执法活动,在实际工作中练兵,熟练掌握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装备,培养执法人员熟悉现场检查要点,总结提炼现场执法计划制定、方法和技巧采用、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总结报告等方面的规范化程序,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现场执法骨干,进而带动、提升现场执法整体水平。
(二)建立学法用法机制,突出提高执法素养
建立内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大练兵期间,各股(室)、站、大队要组织本部门所有从事环境执法的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可以采取法治讲座、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知识竞赛等方式,拓宽学法渠道,筑牢依法执法的基础。
(三)规范证据制作,突出行政处罚规范化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重点规范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要将证据材料的规范化体现在大练兵期间的各个具体案件中。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突出运用四个配套办法
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和沟通,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和工作细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办一批行政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和移送犯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将当事人拒不执行案件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大练兵重点工作
(一)开展系列执法活动。各股(室)、站、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信访问题以及2016年专业查污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治工作;按要求开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行动;对全县“督促问题整改 保障环境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开展的三大督查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二)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一是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崇左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二是各股(室)、站、大队要开展经常性的自学活动,通过由执法水平较高的人员介绍执法经验,参加上级学习培训的人员对培训内容进行讲解,举办内部执法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执法学习。
(三)积极参加执法比武竞赛。积极参加崇左市环境保护局举办的第二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使用大比武和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执法检查技能竞赛,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及案件调查取证“两大本领”。
(四)积极参加各县(市、区)互学活动和精品案件评比活动。按照崇左市环保局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各县(市、区)之间的大练兵互查互学活动和精品案件评比活动。
(五)开展环境监察演讲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崇左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的“七一”演讲活动,通过对身边人、身边事演讲,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激发广大环境监察干部职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各股(室)、站、大队在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30日~10月15日)
各股(室)、站、大队要按要求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大练兵活动。并从7月起,每月15日前,向崇左市环境保护局报送1期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典型案例和存在的问题。
(三)总结评选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在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大练兵自评报告并上报崇左市环境保护局。自评报告包括大练兵活动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内容,并参照自治区大练兵评选细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另行下发文件)和环境保护部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附本级环保部门完成自治区和环境保护部相关评选指标情况,拟推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环境保护部评选的县级先进集体及完成相关执法指标情况;拟推荐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环境保护部评选的市、县先进个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2)。
五、组织领导
为促进我县大练兵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成立大新县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大练兵活动。
组 长:赵英林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赵绍林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抒聪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局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科技标准宣传教育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等有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信息调度、督查、调研、上报有关材料,办公室主任由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海洪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部署,广泛动员。各股(室)、站、大队要把环境执法大练兵作为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信息调度、督查调研等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全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二)解决问题,注重实效。在总结2016年大练兵活动的问题和经验的基础上,围绕解决自身执法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知识竞赛、实战练兵、案列分析、理论培训、交叉互查、督查指导、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等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具体练兵手段和工作机制,对环境执法基础理论以及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进行集中攻关。大练兵活动要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不搞“运动式”执法,以活动为抓手,切实发挥练兵效能。
(三)营造声势,扩大参与。在活动期间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大练兵活动。继续加大典型案件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地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实行“阳光执法”,主动、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积极举报或反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案件。
联系人及电话:黄海洪 362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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