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7 21:0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5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关于做好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政办函〔20165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我市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以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知晓度。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认真完成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着力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案的规划、政策、措施等情况,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信息以及各项补贴申领情况管理情况,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信息、就业需求信息、职业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等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信息(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办);

3.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专项活动信息(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办);

4.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相关信息(责任单位:人才办、就业局);

5.其他有关就业创业的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就业促进科)。

(二)公开的形式

1.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玉林人事人才网、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各项就业创业信息。

2.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板报等方式公布各项就业创业信息。

3.在就业服务办公场所设置自动查询系统、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便于公众查询各项就业创业信息。

4. 在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在政策法规科)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关于就业创业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向申请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每年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服务性政府部门的重要举措,各科室、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进行宣传,突出重点,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新媒体的开发运用,形成宣传合力。坚持把政策宣传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宣传效果。

(三)及时公布。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单位要按照玉政办函〔201657号的要求,及时收集就业创业方面的政府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公开。其他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程序,推进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需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经保密审查后,由政策法规科进行发布;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公开政府信息的,经保密审查后,由人才服务管理办进行发布。

(四)加强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通过采取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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