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容县工商局度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作用,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无照经营,优化市场经营环境,构建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秩序,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大目标:
(一)各工商所建立完整的无照经营数据库,市场主体普查对象基本清楚,市场巡查基本到位,无照经营情况基本掌握。
(二)各工商所在辖区内创建一到两个零无照经营示范街区。
(三)无照经营活动得到进一步有效遏制,有照率进一步提高,亮照率进一步巩固。
二、组织机构
容县工商局成立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 洲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威 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练翼翔 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意 县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由县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及各工商所所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个股,负责日常工作。
局党组领导深入基层,分片管理指导。杨威挂钩联系第五中队(城区工商所、容州工商所、十里工商所、石寨工商所、容西工商所),练翼翔挂钩联系第三、四中队(杨梅工商所、灵山工商所、六王工商所、黎村工商所、杨村工商所),刘意挂钩联系第一、二中队(松山工商所、罗江工商所、石头工商所、自良工商所、县底工商所、浪水工商所)。
三、整治内容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按规定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有关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注销,或有效期届满但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六)规范亮照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者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经营场所内明显地方,加以固定,做到端正大方、干净整洁。
四、整治时间
从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至6月)。以市场、学校及周边店铺为重点,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清查。要结合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查处取缔黑网吧、非法经营的电子游艺娱乐场所。对证照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第二阶段(7至9月)。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材市场为重点,查处取缔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等农资及建材经营中的无照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行为,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材市场的经营行为。对景区、体育游乐场所进行检查,查处取缔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景区及体育游乐场所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10至12月)。在国庆节及重阳节期间,以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为重点,深入乡村,再次开展高危行业专项检查,并对产生废气、废水、废料、噪声的非煤矿山、造纸、印刷等涉及环境污染的生产加工行业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清理。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此次整治行动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整治行动中,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建立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检查台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与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结合起来。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服务发展,一手抓规范执法。通过服务发展,指导经营者合法开展经营活动,通过规范执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坚决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汇报,有日常巡查记录,有总结,对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心中有数。要做到工作目标清、工作内容清、职能分工清,单位负责人要加强监督,狠抓落实。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细化巡查内容,切实提高巡查效能。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工商所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情况,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完善措施,提高信息和执法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确保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积极与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文化、卫生、质监、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协作,分头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可整合中队工商所力量开展联合整治,形成强大的执法阵容,切实有效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四)突出重点,取得实效。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文化环境等负面影响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查处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工商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分类整治,区别对待。各单位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取缔;对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行为,应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
(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拒绝、阻碍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协助。
(七)严格督查,责任追究。为确保我县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由县局组成督查组,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通过督查,推动此项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八)建立总结汇报制度。各工商所要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2016年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阶段性和全年整治工作总结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报企个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