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清河区2015年税收普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根据铁岭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优化经济环境,整顿税收秩序的工作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税收普查,特制定本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铁岭市清河区2015年税收普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铁岭市清河区2015年税收普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根据铁岭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优化经济环境,整顿税收秩序的工作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税收普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以服务纳税人为宗旨,采取送政策上门和协助纳税人排查税收风险的方式,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核查,查找税收流失点,防范化解税收风险。进一步强化欠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整顿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原则,及时足额入库,促进我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普查和清理欠税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税收普查和清理欠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德文
副 组 长:马 天
成员单位:区人大财经委、区政协经资环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局、区房产局、区政府法制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地税局,负责全区税收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地税局局长邵春民同志担任。
三、普查和清理范围
所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类纳税人,均属本次税收普查的范围。普查工作重点是针对征管工作薄弱环节导致的存在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如申报不实、财务核算不健全等。
清理欠税范围包括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欠税企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人;各行业发票违法违规行为。
四、普查时限
主要普查各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税、费缴纳情况及相关涉税风险点,对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溯。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5月22日),由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自查辅导;
(二)第二阶段(5月23日-6月15日),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自查自纠出的问题,只缴纳税、费及滞纳金,不予处罚;
(三)第三阶段(6月16日-8月16日),由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抗、骗等重大违法嫌疑的,将移交上级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四)第四阶段(8月17日-9月16日)为清理欠税阶段。
1、税务约谈。对欠税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统一开展税务约谈,通过约谈,约定缴纳税款期限,并跟踪监督税款入库。
2、发布欠税公告。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对符合欠税公告条件的纳税人汇总上报并在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欠税公告。
3、强制执行。对应缴未缴的纳税人要依法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催缴入库;对逾期仍然未缴的纳税人,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对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第五阶段(9月17日-10月15日)为整改阶段。整改期间将建立对纳税人自查结果和核查结果的跟踪处理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跟踪督促纳税人整改落实到位,保证有关涉税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并将补缴的税、费及时足额入库。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全面动员、共同参与,工作不走过场,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区纳税普查工作目标。
2、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在普查工作中,税务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组织实施好普查工作。工作中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防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3、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税务机关通力协作,加强配合。确保税收普查及清理欠税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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