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当前,全市酱腌菜生产加工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特别是酱腌菜生产小作坊安全意识低,卫生条件差、生产经营不规范,可能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为进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北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当前,全市酱腌菜生产加工存在不少安全隐患,特别是酱腌菜生产小作坊安全意识低,卫生条件差、生产经营不规范,可能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为进一步加强酱腌菜生产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酱腌菜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玉食药监食生〔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专项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食品市场秩序。
二、整治内容和范围
整治内容: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酱腌菜加工作坊环境卫生等。
整治范围:酱腌菜加工制作坊、集贸市场、农产品市场、土特产专卖店、集散包装收购点等场所为重点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酱腌菜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专项监督检查。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8日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4日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18日
(四)总结阶段: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3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领导,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邱雄英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何 海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 组 长:姚 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 高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廖柱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绍祥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
成 员:谷景芝、党日勇、钟理珊、吕镇宏、罗锋、彭雪媚、甘辉、黄伟、陈东军、许科钦、各镇所负责人。
五、整治工作内容
(一)做好调查摸底、发动宣传工作
执法大队、城区中队、各镇所要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对辖区内的酱腌菜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要召开业主会议,宣传食品安全法、做好原辅料的验收、工艺、卫生、销售去向的登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危害及法律制裁措施;落实生产主体责任、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
(二)加强酱腌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实行网格化监管。各镇所、中队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酱腌菜专项检查,实行网格化监管。要对监管区域分区划片,任务包干到村,责任落实到户;切实做好对辖区内酱腌菜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日常监督管理。
2.加强对酱腌菜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对企业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基本卫生和生产要求,周边环境是否有污染源,储存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有防尘、防蝇、防潮、防鼠等措施,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管理、产品检验、标签标识和索证索票等内容。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酱腌菜,特别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小作坊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基本卫生和生产要求,是否有原辅料登记和生产食品来源和流向台账,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3.开展舆情监测,接受投诉举报,主动获取违法线索。各镇所、中队所要密切注意相关微信、微博等媒体舆情,主动获取相关线索,要完善舆情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相关舆情。
4.严厉打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出不合格酱腌菜,立案查处,同时要监督生产经营业者采取下架停售、召回或就地销毁,未经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组织开展酱腌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市局食品生产股负责组织对酱腌菜获证生产企业的抽样、购样、送样工作。执法大队、城区中队、各镇所负责对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抽样、购样、送样工作以及对本辖区内抽检不合格企业和小作坊后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执法大队负责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和小作坊后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属地责任,开展现场检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认真整改复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镇所、中队要按《酱腌菜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抽检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于2016年1月25日前完成抽样送样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执法大队、城区中队、各镇所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各自辖区的酱腌菜专项整治材料上报工作,分别于2016年1月19日和2月23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材料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股。联系人:李和,电话:0775-6220695,电子邮箱:blspsc@163.com。
本次抽检样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古城路11号 联系人:梁晓明,联系电话:1397728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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