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方案】北流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扩面征缴机制,遵循“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保障问题,促进我市经济有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各类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顺利完成,并形成我市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决定成立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祖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李智祥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房管所所长
邓 全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黄世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 海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顾振卿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梁传新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远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 平 市水利局副局长
覃德军 市卫计局副局长
黄应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蒙承荣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 灵 市招商局副局长
廖 勇 市经贸局副局长
党 鹏 市教育局副局长
廖 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童桂峰 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永飙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君铭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益民 市国税局副局长
谢春鑫 市地税局副局长
梁先萍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黎国亮 市工商局副局长
顾国程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春兰 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英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学文 市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
陈从实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李 健 市绩效办副主任
李守波 市工商联副主席
张家春 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长
陈小红 市纪委派驻文体广电局纪检组长
宁政坚 市纪委派驻环保局纪检组长
李向前 市纪委派驻安监局纪检组长
吴荣谦 中国人民银行北流市支行副行长
张 莲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何里利 市编办副主任科员
吴予华 市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陈俭国 市社保局局长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陈俭国同志兼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15日前)。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扩面征缴宣传力度,开展社会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借助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保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劳动者积极参保、用人单位主动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6日—6月25日)。从人社、财政、审计、经贸、住建、工商、卫计、教育、交通运输、工会等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1次挨家挨户的调查摸底,并根据工商部门登记单位信息和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信息进行比对,逐一调查分析,确定扩面重点。调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是否依法依规参加相应险种,是否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是否按时足额缴费。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确定扩面征缴的范围。工作组要于6月3日前将排查摸底后确定的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用人单位个数、参保缴费人数及扩面征缴率等情况形成材料报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扩面攻坚阶段(6月25日—7月31日)。根据排查情况,对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各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发动、督促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联合工作组要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依法依规办理参保缴费的违法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检查总结阶段(8月1日—15日)。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将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看资料、深入用人单位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用人单位、企业扩面征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组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扩面征缴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理,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于8月12日前将扩面征缴工作书面总结报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人社部门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推动部门归口管理的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建立健全一把手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实质、其他领导抓配合的领导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落实专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确保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层次,普及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社会保险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社保网站平台交流等形式,大力宣传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的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依法依规参保缴费的正面典型事例,营造积极参保缴费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市人社局: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督促指导和基础管理责任,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参保率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率。
市财政局:要适当安排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应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市审计局: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参保及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
市工商局: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督促新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和缴费。
市民政局、编委办:应当及时向人社部门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
市公安局:应当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及外来人员有关资料,督促流动就业人员参保;协助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对用人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市国税局、地税局:在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时,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
市住建局:在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对不能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不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市交运局:在核发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加强宣传缴交社会保险的目的、要求。
市文体广电局:要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定期报道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动态。
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被征地农民名册,以及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药品生产销售企业、餐饮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市卫计局:负责督促卫生计生系统使用的临时人员和民营医院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园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
市招商局:要对招商企业不得以不参加社会保险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
市总工会:组织参与职工管理、推行集体合同协商制度中,把职工参保作为重要内容。
市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工作职能,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市供销社:落实供销系统按时足额缴交社会保险费。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的企业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纳入2015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要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为政府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进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同时,建立每月工作进度通报制度,统计、分析进度情况,对落实扩面征缴工作不力的部门、镇(街道)进行约谈。对不依法依规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并对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要加强信息沟通,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做好情况通报工作,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扩面征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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