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4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玉林市科技企业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博白县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4号)和《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玉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134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创新体系,努力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环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我县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至2020年,按《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标准》,在县城东工业园建设完成以工艺品编织特色产业为主轴,集工艺品、健康食品、生物医药、林产化工、机械制造等博白优势产业,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又具有浓郁博白客家书香小镇特色的自治区级以上的博白县城东工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建成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1个以上,累计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1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吸纳就业人数500人以上,为我县建设创新型产业集群做出贡献。
二、建设标准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拥有一定实体场所,并有专门管理服务人员。其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和办公场地等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专利申请、法律、财务、投融资、技术、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降低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具体建设标准参照《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标准》(见附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博白县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秦伟春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县长
副组长:龙世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淑萍 县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李开宝 县发改局局长
江锡海 县经贸局局长
陈 钊 县财政局局长
李异金 县人社局局长
黄道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 艺 县环保局局长
廖 宇 县住建局局长
黄桂春 县工商局局长
梁力宇 县国税局局长
庞 锋 县地税局局长
陈晓春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主任
文 豪 人行博白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姚淑萍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四、主要任务
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发展的重点,依托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具有明确产业指向和区域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一)合理规划布局
按自治区和玉林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城东工业园建设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设:工艺品、健康食品、生物医药、林产化工、机械制造、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园等。
(二)创新孵化器建设模式
1.政府出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县科技局增挂"博白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中心"牌子,履行孵化器工作职责,承担孵化服务中心建设各项任务。县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城东工业园。
2.社会出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个人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优势,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三)创新孵化器运行模式
1.建立接力式孵化模式。孵化器应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建立"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的接力式培育体系,引导孵化器服务功能向前期与后期两端延伸,探索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衔接机制,推进孵化器的组织创新和模式创新。
2.培育专业化孵化模式。推动综合型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沿产业链环节经营的专业型孵化器。便于围绕资源和行业优势形成专业化的服务,实现人才、技术、项目与区域资源的最佳对接。
3.鼓励孵化器创建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高度重视对年轻科技人才和大学生创业活动的支持,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促进并带动社会就业。
(四)大力提升孵化器孵化能力
1.加大孵化器基础设施、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服务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资源共享和孵化服务能力。
2.实施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力提升工程。到"十三五"期末,孵化器孵化空间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推广"创业导师+服务平台+专业孵化"的培育模式,如条件成熟则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加速器。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12月前,制定孵化器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孵化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机构,开展本县园区及产业优势调研,报玉林市孵化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组织实施。把孵化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2017年底前落实孵化器场地并挂牌运营,逐步完善孵化器场地、设施、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人员配备等条件, 2019年达到自治区建设标准。
(三)认定考评。玉林市每年对孵化器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条件成熟的孵化器,鼓励其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认定。
(四)验收总结。2019年底,对孵化器建设和发展总体情况进行验收,对没有达标的孵化器相应项目及设施予以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规划和实施
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我县自主创新的重要举措,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对孵化器所需土地、场所、人员、资金,以及相关规划、建设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特事特办,统一协调,予以解决。(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工业集中区管委、发改局、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加大财税投入力度,解决孵化资金等问题,并积极建设技术创新、投融资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经认定的自治区级孵化器及其在孵企业,县财政、发改、经贸、科技、住建、工商和人社等部门在各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切实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孵化器的税收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科技局、人社局)
(三)保障孵化器建设用地
优先将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项目用地,按自治区有关用地政策指标安排落实,保障孵化器建设用地。用地价格在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情况下,按照最低价格执行。(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
(四)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团队建设
深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培育专业化、高素质管理团队。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允许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经营者和管理骨干实行年薪制或股权激励制,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以管理要素作为出资向在孵企业入股,允许其经营者获取在孵企业的认购权或购买在孵企业的期权股份。(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五)建立完善创业投融资体系
县政府设立孵化器创业引导资金,鼓励各类园区、投资机构、担保机构、龙头企业、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人行博白支行)
(六)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参与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工作,以民间方式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间培训、交流与合作,并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孵化器跨区域、跨领域的资源聚合,促进我县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化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
(七)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按照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我县科技企业管理办法,规范科技孵化器入孵企业的管理,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科技孵化器健康发展。
按照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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