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平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7〕3号,附后)精神,结合工商职责,我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平南县工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平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委〔2017〕3号,附后)精神,结合工商职责,我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奋战二季度,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底,为期3个月。
三、检查内容
(一)各工商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工商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配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各工所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三)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把好市场准入关。一是对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严格执行先证后照的前置审批制度,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对涉及安全生产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要求申请人承诺在取得相关行政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注册后,要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公布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使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能及时查询,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四)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各单位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防汛抗灾期间的市场突发事件。二要加强与安监、水利、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必须坚持和完善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三要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商所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走过场,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根据检查的总体目标和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实到片区,既要职责明确、又要不留死角,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和“三不管”情况的行业领域,应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防止出现互相“扯皮”现象。
(三)充分发动,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15中心的职能作用,接受并认真处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关的举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对工商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工商所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报告、工作图片报送县局企个股OA邮箱,联系电话:7830368,以便汇总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