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切实加强“辣条”等休闲食品的监管,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辣条”等休闲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平南县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辣条”等休闲食品的监管,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 “辣条”等休闲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 “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食药监食流〔2017〕1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探索销售环节“辣条”等休闲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辣条”等休闲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销售环节“辣条”等休闲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中小学生和家长以及其他消费群众的“营养均衡”等食品安全知识水平。营造一个良好的理性的安全的休闲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重点整治对象和区域
以中小学校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小食品经营店,以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集中经营场所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辣条”等休闲食品为重点整治品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梁 彪 局长
副组长:谭铭汉 副局长
余日坤 副局长
覃 铀 副局长
黄 健 副局长
连信奇 食品安全总监
赵燕媚 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黄 勇、罗仲明、黄舒静、吕 剑、各乡镇所所长
工作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黄舒静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安排
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利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开展“辣条”等休闲食品经营的专项整治。
(一)宣传教育(2016年6月-10月31日)
2017年6月至11月,各乡镇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均衡健康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针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等群众,要采取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形式,“进学校、进社区”进行宣传,全县开展不少于2期(至少有1期进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品营养均衡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饮食习惯,不食用或少食用不健康食品。充分利用电视、媒体、网络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均衡健康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努力提升学生、家长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健康消费理念。
(二)集中整治(2016年6月-10月31日)
从6月份开始,各乡镇所要根据本辖区“辣条”等休闲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以中小学校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小食品经营店,以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集中经营场所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辣条”等休闲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资质,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情况,经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经营无标签、标示不全或标示信息不真实的食品,有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劣质食品等问题食品。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落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2、加强监督抽检。除了通过“看、闻、问、查“等基本手段对“辣条”等休闲食品进行检查外,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辣条”等休闲食品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本辖区具体实际,加大对“辣条”等休闲食品的抽样检验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并将查处情况进行公告。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1月1日-5日)
各乡镇所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整理完善归档各项工作材料,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创新监管手段,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保证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出发,切实落实好 “辣条”等休闲食品的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整治过程,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所要明确监管责任,实施网格化、规范化、痕迹化监管;将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做到现场检查有记录、有照片。对整治中发现经营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对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辖区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逐级细化分解工作、职责任务,把工作落实股室和基层监督所,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对失职、渎职、监督不到位、工作不作为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以及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各乡镇所同时要重视信息和材料报送,一是在从6月份开始,每月20日(6月份为30日)前将检查记录、有整改复查的同时要整改通知书、复查记录、相关照片、宣传教育情况(宣传资料、相片)等材料报送县食品流通监管股;二是在2017年11月3日前将检查记录表、情况工作统计表、整治行动中拍摄的照片以及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报送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材料要求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版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版的可以随后报送,工作总结要求简明扼要,不超过2000字。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需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黄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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