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妥善处理土地承包遗留问题,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用途、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造册,做到证、册、簿、地等“四相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从2014年5月开始,在禾洞镇、上帅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其他乡镇也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在条件成熟的村先行先试。从2015年1月开始,在全县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建立权属完整、归属清晰、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制度,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确保稳定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基础上开展清查工作,不作重新调整和组织发包。通过清查,进一步明确承包地坐落、面积、四至、地段名称等,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绝不允许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原则
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目的是将原来没有规范的内容进行规范,例如,原来的经营权证没有标明承包地块的四至、坐落、地段名称等,这次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档建册,逐一登记,造册存档,对原有承包土地面积、地块不增加也不减少,对原有的承包土地已被征用的不相抵、不补充、不减少,对承包土地发包后出生的人口也不补发土地,全程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对农户侵占用于耕种的滩涂等不在原承包范围内的土地,不作为承包土地进行登记。对农村土地存在面积或权属争议的,清查中暂不予以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
(三)民主协商原则
各村委会依托村民理事会,充分依靠农民群众,对农村承包土地清查、确权、登记等环节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四)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按照确地、确权、确利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等合法权利。
三、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范围:主要是家庭承包和其它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草地、“四荒”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对于土地权属不清的,要依法确定所有权,再开展经营权确权颁证。
四、登记、实施机关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机关是县人民政府,实施机关是县科技和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县科技和农业局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勘测情况和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县科技和农业局做好基本农田入户勘丈、面积核实和制作地块平面图工作。
五、工作安排
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从2014年5月启动,到2016年底基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5-6月)
1.成立机构。成立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专责工作领导小组,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印刷相关表格、申请书、登记簿、合同、证书等资料及确权颁证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日常运作。镇村两级也要相应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办公室,确保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县、镇、村分别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宣传栏,将确权颁证的意义、原则、内容、任务、步骤等上墙公开,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3.确权培训。组织培训县、镇、村参与确权登记工作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土地承包合同、登记薄、权证登记表等的规范填写、权证发放、档案管理等。
(二)试点镇调查核实阶段(2014年7-9月)
试点镇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权颁证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各村小组在开展农村土地面积摸底和清查工作中,重点清查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四至界限、面积等,准确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土地小调整等情况,清理土地承包方案、台账、合同等相关资料,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表》的填写。各村小组要按照“酝酿、讨论、征求意见、群众表决”的办法,拟定村小组确权方案,依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并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以村小组为单位按程序上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审批表》,经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下达批复意见后,村小组凭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三)试点镇登记发证阶段(2014年10-12月)
1.土地测绘。以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资料为基础,利用高清影像图对各农户的承包经营土地进行勾画,同时对部分拐点坐标和争议地进行实地测量。结合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等档案资料,对村小组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进行清查核实,制作承包土地范围平面图,建立土地台账,完善档案资料。
2.公示数据。各村民小组负责将审核后的测量数据以台账形式在本区域内公示7日。公示确认测量数据文本统一使用县规定的格式,并按规定分别留存和报送。
3.建立台账。各村民小组按照测量的数据,与各承包农户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期限按现行法律规定为二轮延包的剩余年限(截止2029年12月31日),对二轮延包关系进行完善。对个别涉及承包关系变更的,严格按变更后的面积、地块四至边界签订承包合同,建立完善的承包台账。
4.提交登记簿。由各村委会以村小组为单位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登记颁证申请,经审查后,将本区域内申请登记颁证的农户进行汇总,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花名册》,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送县人民政府申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审核无误确权颁证。由县人民政府凭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有效全套文本进行确权,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收回核销旧证,颁发新证。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配备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改善档案保管条件,认真收集、整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四)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6年10月)
试点镇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加快工作进程,为全县铺开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提供操作性强的做法;其他镇参照试点镇的做法,根据本镇实际,从2015年1月起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县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土地确权颁证进程,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确权颁证工作组织开展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
六、注意事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以家庭承包户为基本单元、以第二轮承包土地时的基础数据为基数、以现状为基准,确认确权面积。
(二)不得借机将承包土地打乱重新分配,符合政策要求确需重新分配承包土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按程序报批。
(三)对没有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履行承包手续的土地,确权登记给所在集体经济组织。
(四)正确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发证到户,严禁扣证、压证,损害农户利益。
(五)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证书填写时间为2014年1月(补发),原承包合同底册有效(原颁证时间是以199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