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馆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报告】2015年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2015年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馆陶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如对本年度工作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821343。
一、概 述
2015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群众关注的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信息,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都明确了专职分管领导,安排了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把关
严格执行县政府信息公开七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范围,2015年全年未发生一例公开事项不规范问题。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印发了《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馆政办字〔2015〕30号),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继续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四是完善公开载体,确保公开效果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把县政府重要工作以快讯方式发布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局分别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文件查阅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均设置了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灵活生动的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如“微馆陶”政务微信自2014年2月份上线以来,关注人群达到1000多人,已公开政务信息600多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85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144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00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1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8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68条,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96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县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县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免费提供了公开资料。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对照《条例》、《办法》和上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部分单位公开信息内容简单、流于形式,存在“空、大、虚”等问题;二是有些单位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不及时;三是极个别部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还有一定的阻力,还存在一定的体制障碍。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公开七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严格标准,细化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对应当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彻底公开,对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要做到一目了然,毫无保留,不搞避实就虚,雾里看花。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确保公开效果。对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于公开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改正。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乡镇、部门的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