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报告】馆陶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6-18 20:10:03 来源:网友投稿

馆陶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财政局专栏和馆陶县政府采购网数据编制而成。全文由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报告】馆陶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供大家参考。

【财政报告】馆陶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馆陶县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财政局专栏和馆陶县政府采购网数据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馆陶县财政局联系(地址:馆陶县文卫街41号,邮编:057750,联系电话:2821475,电子邮箱:gtxczj@sina.com)。
一﹑概述
2015年,馆陶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2015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馆陶县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本地财政政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和相关财政政策,及时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并督促县直各部门及时公布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设立免费查询点、现场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相关财政政策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82条,圆满完成了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2015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评议工作。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组织专人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和编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82条,其中: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76条,在馆陶县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信息106条,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局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将局各科室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及全局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通过此方式,促进了我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全局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虽然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县政府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本单位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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