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报告】馆陶县畜牧水产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6-18 21:00:06 来源:网友投稿

馆陶县畜牧水产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本报告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报告】馆陶县畜牧水产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供大家参考。

【畜牧报告】馆陶县畜牧水产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馆陶县畜牧水产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我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本报告内容涵盖2015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工作原则,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

(一)强化学习,注重细节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增强了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措施具体,强化责任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制定《馆陶县畜牧水产办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网上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打印。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规定,我办将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内容

2015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养殖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我办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办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增添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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