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根据《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首市森林增长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秘〔2012〕37号)要求,特制定我市2016年森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界首市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界首市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根据《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首市森林增长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秘〔2012〕37号)要求,特制定我市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结合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方案,全面完成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任务,努力实现“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目标,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宜居宜业的美好界首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结合省级森林城市创建,2016年完成森林增长工程任务8899亩,完成森林城市创建44468亩。建设森林长廊50公里(高速公路两侧扩建至50—80米,长度9公里;S308线颍南段续建6公里,宽50米;X204线两侧扩建30—50米宽林带25公里;X017线及030线30米宽林带10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西城街道、田营镇)、森林村庄10个(任寨乡岳刘村、砖集镇任楼村、顾集镇李纥村、泉阳镇胡集村、舒庄镇舒庄村、代桥镇尹庄村、邴集乡大董村、新马集镇申湖村、靳寨乡段寨村、田营镇卢窑村),义务植树112万株。
三、工作重点
2016年,各乡、镇、街道要围绕“34561”绿化提升工程(即:三边、四线、五区、六园、百点)抓好森林增长工程造林任务。
(一)北部建设高效经济林区。以邴集乡、市林场为中心,辐射带动芦村、光武、新马集等周边乡镇,建设彩叶树种和高效经济林1万亩以上。打造振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春宇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示范社;打造天润发家庭林场为省级以上生态高效经济林示范社;打造邴集乡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以经济林收益早、循环快,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中部建设花木基地和交易市场。以东城、西城、颍南街道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大力发展花木3—5万亩,主要完成1—12号地块造林绿化,发展苗木花卉,建立花木交易大市场,做到花木销售有渠道、有平台,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市绿博园林绿化公司为省级乃至国家级龙头企业。
(三)南部建设森林旅游区。以代桥“两湾”湿地为龙头,带动顾集、舒庄、砖集沿泉河风景观光区。以自然风景为主,分段建设特色游园和休闲观光产业,打造总长度40公里的皖西北最大的自然风景观光长廊。
(四)中北部建设生态观光园区。建立大黄莲蒲湖生态园。打造冠林绿化公司为省级以上示范社,莲蒲湖为省级湿地公园(试点)。
(五)中南部建设生态防护林区。田营产业园和陶庙镇全面建立生态防护林,在田营产业园四周全面建造防护林,加强苗木产业发展,创建省级凤凰湖公园;陶庙镇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加快楸树研发,打造成为界首市乡土主要树种,扩大高效种植面积,并作为界首市市树候选品种。
(六)城区抓好园林绿化。实施绿地系统和绿道系统建设工程,建设22个园林景观项目。绿地系统重点抓好六大公园和10余个街头游园建设,游园建设先行开工。绿道系统目前重点抓好高速公路、东环线(光武大道)、S308线(颍河路)两侧森林长廊绿化;对沙颍河、界洪河、曹田沟、中心沟、万福沟等7条水系绿道景观建设,加快设计招标和绿化招标。
四、政策扶持
(一)对在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中符合《界首市创建森林城市扶持意见》(界政秘〔2015〕4号)规定的,享受如下政策:
1.从造林当年起,第1—4年每年每亩补助800元,第5—7年每年每亩补助500元,第8—10年每年每亩补助300元,共补10年。
2.贷款贴息补助。对于贷款用于造林绿化,贷款100万元以下,给予全贴;100—500万元贴息80%;500万元以上贴息60%;超过1000万元,贴息50%。
3.林木权属。在合同期内,无林权争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办理林木所有权证。
(二)对不符合《界首市创建森林城市扶持意见》(界政秘〔2015〕4号)规定的,享受如下政策:
市财政继续支持通过土地流转种植经果林和风景林的大户,对租期在5年以上、连片50亩以上的除按造林项目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外,每亩给予300元(含农业补贴6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创建森林长廊的,每亩补助土地流转费用500元,连补5年,并支付当年青苗补偿费;对创建省级森林城镇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创建省级森林村庄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补资金。同时,建立林业发展基金,广泛吸纳社会捐资。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在抓好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的同时,结合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快土地流转。各乡、镇、街道要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抓手,积极做好宣传发动,主动登门入户,做好工作,明确造林主体。落实好土地流转,确保造林绿化有空间。
(二)加大招商引资。各乡、镇、街道要紧抓招商引资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社会投资造林力度,要招大商、招强商,积极撬动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
(三)突出项目带动。各乡、镇、街道要把农发、水务、国土等治理项目与植树造林紧密衔接,加大各项涉林资金整合力度。
(四)突出“四先四后”。每个造林小班要先流转后栽树,先服务后栽树,先确权后栽树,先给钱后栽树。
(五)把握好2个时间节点。2015年11—12月集中开展整地挖穴;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六)开好3个现场会。2015年11月整地挖穴现场会;2016年3月植树造林现场会;2016年3—4月造林观摩现场会。
(七)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林事节点,及时制定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前将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书面材料(包括百亩以上造林小班分布地形图)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森林增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程心杰;联系电话:2855589;邮箱:jsslyj@163.com)。
六、督查奖惩
市政府将严格落实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2015年11月—2016年3月实行每月8日、18日、28日报告制度,市督查考核局、林业局将定期深入造林一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在阶段性考核中,对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地挖穴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的乡、镇、街道,市政府将分别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不低于2015年度;对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且排在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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