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报告】馆陶县司法局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6-18 21:50:02 来源:网友投稿

馆陶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馆陶县司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报告】馆陶县司法局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供大家参考。

【司法报告】馆陶县司法局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馆陶县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馆陶县司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馆陶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2821351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63月我局重新成立了由局长吕长海任组长、副局长靳全周、政治处主任王安涛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保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审核、科室主任抓内容,办公室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和其他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及时、准确地公开重要信息

司法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和调整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细化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公开本部门的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其他列入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相关政策解读等内容,做到及时更新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完善保密审查制度。细化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规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范围,明确了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为审查人,严格按照流程规定规范、及时办理,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3、拓展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

目前,除县政府统一网站平台外,司法局设有“馆陶县司法局”网站,“法治馆陶”微信公众号,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更新,确保网站内容准确、及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10条,财政财务1条。在馆陶县司法局网发布信息30余条、法治馆陶官方微信发布信息74条,被其他网站、微信号转发信息1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认真按照政策要求,及时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不能公开的,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

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也显著提升,迫切需要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工作人员的大力配合。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各部门配合与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宣传和培训工作投入不够,机关工作人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够全面、具体。

2、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继续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获取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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