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支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百色市环境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百色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百色市环境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制定如下验收方案:
一、验收计划
争取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右江、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市、区、县)环境保护局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二、达标要求
县(市、区)级环境监察机构须达到全国三级标准以上。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各项工作,要组织专人加紧规范和完善内部各项基础工作,认真作好准备,确保达标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三、申报工作
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的验收由各县(市、区)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交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市环保局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
四、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和程序
(一)市环境保护局成立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小组:
组 长:罗志宏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副组长:易 平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组 员:潘 冬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人员
黄明清 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副主任
凌 钧 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副主任
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办公室设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联系人:黄明清 、凌钧;联系方式:2840908、2850406(传真);邮箱:bs2840908@126.com。
(二)验收工作分五步进行:
一是各单位汇报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二是由市环保局验收小组现场核查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有关工作制度、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及其他有关情况,对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计分细则》考核计分。三是市环保局验收小组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并反馈,宣布评分结果。四是出具正式验收的报告。五是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环保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标准化建设,争取一次性验收达标,验收工作小组对照标准,认真组织验收,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的达标验收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