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委托相关市环境保护局对广西百色东笋水电站工程等49个项目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通知》(桂环函〔2016〕241号)工作要求,及时查处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百色市环境保护局对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对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委托相关市环境保护局对广西百色东笋水电站工程等49个项目涉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通知》(桂环函〔2016〕241号)工作要求,及时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和运用,强化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
二、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对桂环函〔2016〕241号中涉嫌“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环境问题“回头看”,清查辖区是否还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项目,是否依法对这些违法违规项目实施处罚。
(三)送法入基层,送法入企业。加大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新法的学习,加强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执法新手段的运用。
(四)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对偷排投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篡改在线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的惩治力度。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梁明朗 百色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梁干卫 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部书记
周敬东 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
陈 亿 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
汤鹏涛 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欧 鸿 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四、时间安排
(一)查处阶段:2016年4月25日前完成对涉嫌环境违法项目的立案、调查取证、法律文书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汇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将项目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书面报送自治区环保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辖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查处。
(二)各县(市、区)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级环保部门管辖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市级环保部门。
(三)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市环境监察支队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与支队执法人员做好工作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