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百色市右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右江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右办通〔2017〕23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右江区交通运输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百色市右江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右江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右办通〔2017〕23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从今年3月到7月,在本局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并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好此项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本局系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驰而不息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系统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党组和各单位党支部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局党组和各单位党支部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局党组和各单位党支部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市、区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局党组书记和各单位支部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及系列制度规定、市纪委和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右江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私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公款购买服装、公款购买土特产、以会议费名义列支行政经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和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市委和区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和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2017年4月上旬启动至2017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17年4月上旬至4月中旬)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实施意见》《百色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的通知》,根据自治区纪委、市委和区委“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纪委、市委和区委“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20日前报局办,联系电话:2824364)。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交叉检查。本局将结合区委3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工作,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检查活动,对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专项检查。本局将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开展私设“小金库”、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公务接待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局办,各单位的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本局纪检组长和各单位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定责定时,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本局纪检组长和各单位纪检委员要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问责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