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根据省、市政府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灵璧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灵璧县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根据省、市政府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劣质以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四)未经审批非法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五)不按照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为;
(六)经营主体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举行新闻发布会。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回头看”活动,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地区挂牌限期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灵璧县依法整治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股室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其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治期间,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包保责任制,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分别包保乡镇(经济开发区),构建“部门分组包保乡镇,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组包保站点”的责任体系。中石化灵璧分公司等企业要全面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及时配合做好查处的成品油集中处置工作。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县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下午5:00点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将组织由县政府督查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许芳,联系电话:6080917,电子邮箱:8572280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