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公正化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灵璧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灵璧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公正化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5号)、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17〕1号)和全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灵璧县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商改联办”)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破解难点的方式方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协同推进全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县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监管细则)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内容,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县具有市场监管职能的执法检查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机关)要在《关于印发灵璧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6〕52号)要求的基础上,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关于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17〕1号)的统一标准,重新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同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1.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是各执法检查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的规定,梳理出涉及本部门的“双随机”检查事项,建立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由县商改联办汇总编制《灵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抽查事项清单》”),并报至县编办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及时做好清单动态管理。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2.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一方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安徽)建立全县市场主体名录库,做好全县检查对象名录库(全集)的建立及实时更新工作;另一方面,各执法检查机关要结合各自监管行业,做好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子集)的建立健全工作。对于存在“全集”与“子集”之间的交叉、或各部门间“子集”交叉所形成的检查对象“交集”的情形,可以在部门间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适用于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交集”库。同时,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更新维护。(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3.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执法检查机关对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综合考虑级别管辖、属地管辖和职能管辖等情况,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业务专长、执法证号等情况应录入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各执法检查机关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还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名录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办〈法制办〉;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4.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细则。各执法检查机关结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监管细则,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一是明确抽查方式。检查对象可以采取一般抽查、重点抽查、一般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一般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对某一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抽查是指根据经营规模、信用等级、处罚记录等因素对某一行业和领域的部分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一般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是指先进行重点抽查,再对重点抽查对象外的经营者开展一般抽查。二是明确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抽取。被抽检市场主体与执法人员可以通过摇号、机选或者抽签等方式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产生。随机抽选的执法人员属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及时予以调整,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抽查再次随机抽取替代检查人员的方式。每次随机抽查完毕后,抽取的项目和分组结果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实现责任可追溯。三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部门在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项目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四是抽查结果及时公示。抽查结果对外公布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抽查结果公开。五是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体现和保证抽查的权威性,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三)使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其部门有特殊规定外,对市场主体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都要纳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将集“一单、两库”的维护管理、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部门联合检查的发起响应、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公示公开、联合惩戒信息的推送反馈等于一体,通过实时监控、过程管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任务指标量化可考核。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未全面推广使用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
(四)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各执法检查机关及时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认领本单位在省、市、县不定项抽查中确定的检查对象名单,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形成“一企一表”,即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内容包括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执法检查单位及人员。(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每年8月底前)
各执法检查机关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以及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适时单独开展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不少于1次定向抽查。各执法检查机关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定向抽查计划,报县商改联办备案。各执法检查机关年度定向抽查计划可以根据上级抽查计划进行调整或合并。(责任单位:各执法检查机关;完成时限:每年2月底前)
各执法检查机关按照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抽查事项和抽查比例,从本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匹配,形成“一企一表”,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检查。(责任单位:各执法检查机关;完成时限:长期)
各执法检查机关应当于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检查及查处结果录入“一企一表”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各执法检查机关;完成时限:长期)
(五)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县商改联办牵头协调组织县级相关单位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联合抽查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六)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一是加强抽查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以及被抽查企业违法和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使随机抽查形成有效震慑,实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二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实现联合惩戒。各有关部门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获取市场主体失信信息,按照省联合惩戒措施目录中规定的职责、条件和内容,依法对失信或违法违规市场主体予以惩戒,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并及时将惩戒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形成完整的事中事后监管闭环。(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工作职责。在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未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审批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认领相关信息,并在资质、资格和审批信息产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县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后续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盲点。(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灵璧县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执法检查机关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人员保障,着力形成全县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扎实推进。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未全面推广使用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加强考核督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范围,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挂钩。各执法检查机关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执法检查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适应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涉企服务。各执法检查机关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发挥“一表共享”、联合检查的作用,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和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要结合自身职能,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充分体现政府监管方式的改革成效。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向县商改联办报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材料(含工作方案、“一单两库一细则”、年度抽查计划、工作总结、图片、统计表等),以便整理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