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意见】中共邢台县将军墓镇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19 10:3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中共邢台县将军墓镇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11月30日)各党支部:按照县委要求,2016年12月底前要完成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党委研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中共邢台县将军墓镇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中共邢台县将军墓镇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中共邢台县将军墓镇委员会关于做好第

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1130日)


各党支部:

按照县委要求,201612月底前要完成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党委研究,现就我镇党委换届镇党代表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代表名额构成及要求

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出席我镇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118人,比例构成为:镇村党员干部74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9人,先进人物25人(包括妇女代表24人)。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各方面的代表所占比例是指导性的,各选区(支部)要注意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又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代表应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和讨论解决问题的水平,不能把代表作为荣誉职务照顾安排。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不能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二、党代表产生程序

各选举单位(支部)按照分配名额,召开党员大会民主推荐,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报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由选举单位(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选举结束后代表名单报镇党委。

三、党代表选举日程安排

1.122日,镇召开会议,对全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安排。

2.123日,各选区(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传达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

3.125日,各选区(支部)支部向镇党委呈报《党代表候选人名单》。

4.126日至8日,镇党委对党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查。

5.129日,镇党委向各选区(支部)支部反馈审查信息。

6.1210日至12日,各选区(支部)选举出席将军墓镇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7.1213日,各选区(支部)对选举出的党代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截止日期为1219日)

8.1221日至23日,各选区(支部)党代表到镇参加第十次党代会。

四、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桑宝弓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志平、组织委员张贵兴担任,成员由纪委书记吴宏彬、宣传委员吕德虎、正科级干部郎啸剑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贵兴兼任。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这次党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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