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全县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邢台市2015年夏季秸秆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广宗县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广宗县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全县人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邢台市2015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邢环领办〔2015〕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率,树立全年都是禁烧期、全县都是禁烧区的禁烧工作指导思想,加强监管,协调联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秸秆禁烧工作。
二、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垃圾等物质,确保全县“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实施步骤
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从6月1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6月5日)
各乡(镇、区)要成立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做好禁烧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车辆、经费及办公场地的落实,制定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召开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好辖区内秸秆禁烧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6日-7月20日)
各乡(镇、区)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要全天候巡回检查,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防止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禁烧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7月21日-7月30日)
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国家遥感卫星监测信息及上级督导通报检查等情况,对各乡(镇、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评。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秸秆禁烧机构,组织强有力的秸秆禁烧工作队伍,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力度,严防死守,层层抓落实。
(一)明确职责,加强考核
各乡(镇、区)长(主任)是本级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区)要制定领导干部分片承包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村、户、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在省市利用遥感技术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监控的同时,县政府还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结果(含卫星监测情况)一并列入2015年考核目标。
(二)加大处罚力度,追究问责
对于出现的秸秆焚烧事件,要坚决处罚。对每出现1处焚烧现象的乡(镇、区)由环保部门对其罚款2万元,属地政府对包村干部予以问责;对同一乡(镇、区)发生2处及以上焚烧现象或被国家卫星监测、被上级督察组通报、被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以及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要追究乡(镇、区)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直至撤职;相关乡(镇、区)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对主要领导予以问责。
(三)突出重点,严密防守
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严防死守,特别是要对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省道两侧、高压输变电线路附近、城镇建成区周围等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违法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巡视检查。6月6日前,各乡(镇)要在重点村庄道路旁悬挂禁烧工作标语和做好组织、宣传工作。6月9日前,县巡查组将对各乡(镇、区)禁烧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二)实行焚烧扑救“十分钟”制度
县巡查组在夏季秸秆禁烧期间,要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秸秆焚烧现象,要立即通知相关乡(镇、区)分包负责人,分包乡(镇、区)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有效扑救,控制违法焚烧行为,保证大气环境质量。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县环保、农业、交通、财政、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