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意见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减少存量违法建筑,打造“精品城市”,改善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维护好、保障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为“全市拆违控违攻坚年”。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意见】巢湖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巢湖市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意见
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减少存量违法建筑,打造“精品城市”,改善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维护好、保障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为“全市拆违控违攻坚年”。为做好我市拆违和控违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过政府常务会研究,制订本意见。本意见由市拆违控违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精品城市”建设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拆违控违机制和“全市联动、依法整治、分类推进”的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全力拆违,全面控违,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筑,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拆除长效机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落实“堵疏结合、重在预防、权责明确、运作协调”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防控到位、查处到位、拆除到位,确保在2017年6月底之前将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中存量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同时建立规范化巡查、拆违、控违、奖惩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减少存量违建、遏制新增违建、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的拆违控违总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书记负总责的“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规划管理队伍,坚持控拆并重,强化问效问责,严格考核奖惩。
(二)全市联动原则。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实行各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同步拆违控违,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国土、规划、城管联合巡查、合力执法、定期调度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违法建设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保障拆违控违攻坚行动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三)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确定的应拆违法建筑,通过劝其自拆、协助拆除和依法强制拆除等方式坚决予以拆除。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1.城市规划区“三线”内违建,以及城市小区特别是影响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的违法建筑。即:城市主次干道红线范围内、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内、城市各级河湖渠道用地规划控制线内的违法建筑;以及影响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实施、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
2.典型违建:即未经审批影响公共安全、影响重点工程建设、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占用公共资源、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建筑。
(二)重点对象
坚持“控新拆旧”,按照“新必拆、六先拆”的总体要求,下列六类违法建筑必须先行拆除:
1.顶风抢建的违建必先拆。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仍继续顶风抢搭抢建的违法建筑。
2.影响安全的违建必先拆。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防汛安全、占用公共通道、影响消防及其他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
3.典型重大的违建必先拆。以营利为目的,情节严重、规模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
4.影响创城的违建必先拆。主要包括城市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公路铁路沿线、商业街区、车站码头、公园广场等范围内影响创城的违法建筑。
5.妨碍工程建设的违建必先拆。妨碍城市重大建设工程推进、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
6.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的违建必先拆。各级党员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搭建的违法建筑。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宣传发动(1月-3月)
1.各乡镇街道要制定拆违控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拆违年度工作计划。
2.召开全市拆违控违攻坚行动专题部署会,发挥新闻媒体,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和物业管理等基层单位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拆违控违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市规划局和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登记、快速处置对违法建设的投诉。
3.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存量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好登记,建立数据库,确定必拆违建对象和拆除计划,涉及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的违法建筑分类登记。汇总表于1月31日前报市拆除违法建筑指挥部办公室。
4.对经营性违法建筑,各级巡查人员发现、报告后,由市拆违控违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市场监管、环保、供水、供气、供电等部门,采取联动措施。
(二)自拆整改(1月--4月)
根据存量违法建筑的性质和对城乡规划、市容市貌、公共安全、邻里影响的不同,采取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措施、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违法当事人在4月底之前自行整改、自行拆除。
(三)组织助拆强拆(1月-12月)
对逾期未自拆以及新增违建等属于强制拆除对象,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协助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处罚决定、告知送达,在做好强拆预案后,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组织力量及时助拆或强拆,营造强力推进拆违控违的氛围、声势。
(四)检查督查(1月-12月)
市拆违指挥部抽调国土、规划、城管、房产等部门人员,原则上每月对各乡镇街道重点区域违法建筑进行围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逐一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实行长效管理(10月-12月)
完善并坚持运行拆违控违长效机制,对规划专管员和拆违控违队员实行“市局聘用、街道管理”,人员工资、考核奖惩等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规划局和街道共同考核。集中行动时由市拆违控违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级成立拆违控违指挥部,全面领导全市拆违控违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各乡镇街道作为拆违控违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拆违控违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城区各街道要加强对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使用管理,对履职不力以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交流岗位、劝退直至辞退;房产部门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违法建筑,要责成物业管理单位加大制止和管控力度,加强对物业企业的考核考评以及处罚,对涉及强拆执法的要及时书面告知所在街道;国土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对重大典型违法建设案例公开曝光,宣传拆违控违的重要性、必要性,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拥护和支持拆违控违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考核,严明纪律。拆违控违工作实行月围点督查、年终总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单独考核,加大分值权重。各乡镇街道要严把违建上报的真实性,确保无漏报、瞒报,凡漏报瞒报的存量违法建筑,一律按新增违法建筑考核;对未发现或发现未处理的,考核中加大扣分分值。党员干部擅自违建的,要自觉拆除并履行协助拆违义务,如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拆除,仍拒不拆除的,除强制拆除外,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相关执法人员和拆违控违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安全执法,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倒查并严格追究责任。
(四)奖惩兑现,确保实效。从2017年1月份起,市政府常务会原则上每月听取拆违控违工作专题汇报,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存量违建拆除序时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月围点考评倒数第一的以及问题较多、造成较大影响的乡镇街道,其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常务会说明原因;情节严重的,市委、市政府将视情况对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离岗专司拆违工作直至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同时,对城区存量违建拆除工作实行奖励补助,标准为:经市规划局确认、属存量且拆除到位,按400元/例。年度考核排名分列前二名的城区街道和城区外乡镇街道,市委、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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