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15年度审计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及上级审计机关2015年审计工作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方案】巢湖市2015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巢湖市2015年度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及上级审计机关2015年审计工作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沿着新时期“反腐、改革、法治、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据市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度预算开展审计监督,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增收节支,保障政策有效落实。
二、审计项目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市财政局组织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地税局组织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收入情况进行审计。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决算(草案)审签。对市城管局、市农委2个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其开展决算(草案)审签。
3、下级财政决算审计。对银屏、庙岗两个乡镇2014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对市城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银屏镇、庙岗乡、卧牛山街道、凤凰山街道11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加大对村(居)和二级单位延伸审计力度。此外,烔炀镇、柘皋镇的主要负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待合肥市委托。
(三)政府性投资审计
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10万元以上全覆盖审计。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市城镇投资公司的政府性债务资金、国有改制企业资金、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补贴及奖励经费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农机奖补资金兑现情况、居家养老和环境卫生两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同时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和安排,开展联动审计。
(五)承办上级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
三、审计内容
(一)财政收支审计
1、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依据市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本级预算,关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四大预算的编制的完整性、公平性,预算调整占比、分布情况以及预算执行率,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等总体情况。重点关注财政部门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加强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部门预决算等方面。
对税务部门的审计将审查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完成以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分析税收结构、规模及各项税收收入的增减变化,揭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中的问题。重点延伸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代征的社保基金和其他收入的征收管理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部分分局和纳税单位。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决算(草案)审签内容。重点检查市农委等2个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尤其是“三公”经费和“吃空饷”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以及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情况。此外,审查部门决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决算的完整性、决算与预算的差异情况,关注少(多)编收入预算、少(多)列支出预算、应纳未纳部门决算的其他收支、调整决算收支等问题。
3、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以促进乡镇政府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理念,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审查预决算情况,重点检查往来款项、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有无损失浪费,上级补助地方专款是否按预算执行,有无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有无挤占上级收入以及财政收支不真实等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2014年3月市委、市政府修订出台的《巢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巢湖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从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入手,以权力行使和责任落实为重点,着力监督和检查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尽职尽责情况,推动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2015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合肥市“十条规定”,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四权一廉”、“三公经费”、“一岗双责”等执行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方面的作用。
(三)政府性投资审计
通过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摸清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工程结算情况。规范建设资金使用,认真把好国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关,严肃查处高估冒算等骗取财政资金和工程计价不实多计工程款等行为,促进建设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重点检查以计划、立项、筹资和执行招投标制度为主的投资程序,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核实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揭露盲目建设、损失浪费和严重超投资等问题,对投资项目提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对重点工程、大建设项目从决策到实施将提前介入,扩大跟踪审计面。
(四)专项审计和调查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审计检查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效益和落实政策情况。今年计划对我市国有改制企业、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补贴及奖励经费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农机奖补资金兑现情况和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政府性债务情况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此外,完成审计署交办的2014年巢湖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切实把握好年初审计计划安排与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的关系,优先统筹安排交办项目,高标准完成交办任务。对本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早出审计结果,便于领导及时进行科学决策。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和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及审计决定,加强审计整改,健全规章制度。市财政、监察、法院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审计,确保审计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审计决定的全面落实。
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依法、文明审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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