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全县发展环境,促进临城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邢台市政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全县发展环境,促进临城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邢台市政务公开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关于邢台市县(市、区)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县政府网站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工作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政务的公信力。
二、实施范围
全县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组织以及水、电、暖、医院、学校、河砂等公有企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及其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监督投诉渠道等政务,均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三、公开内容
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按《临城县政务公开管理考评办法》(详见附件2)要求,公开内容参照《临城县政务公开目录》(详见附件3),重点做好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督、重大决策及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一致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
(四)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
(五)符合保密规定的原则。
五、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制定制度(2015年7月15日前)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对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公开内容、公开载体(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网站上公开)和保障措施。
(二)梳理审查,积极推进(2015年9月30日前)
一是做好公开设施准备工作,完善办公场所公示设施。二是按要求做好公开内容的整理、规范工作,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合法、高效、有序推进。三是将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政府网站上及时录入、刊登。
(三)牵头开展,落实到位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政府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牵头组织对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进行年度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同时明确政务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临城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凯军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尹旭峰、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国立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李国立同志兼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切实将建立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指导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政务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工作,以保证各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上的准确性、全面性和统一性。
(三)搞好监督检查
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对建立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建立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对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的,要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78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