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亳州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精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用性。
(二)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进行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三)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四)鼓励改革创新。通过试点,着力在政务公开方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上取得突破,努力向公开更高效、服务更便捷、结构更合理、分工更精细的政务公开工作新阶段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探索出基层“公开事项清单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服务便捷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路子,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改革、促廉洁,全面发挥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作用。
四、试点范围
采取“1+3”模式全域开展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其中,“1”即蒙城县作为全国100个试点县(市、区)之一,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3”即将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其中涡阳县开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利辛县开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谯城区开展扶贫救灾、市政服务、环境保护、社会保险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蒙城县于2017年10月底前,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于2017年11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编制公开目录。各地围绕试点内容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编制形成公开基本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栏等渠道和场所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三)建立公开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2018年1月20日前建立公开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动态更新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发布与解读、回应的有序衔接。
(四)建立标准体系。依托修改完善的公开基本目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的要件,制定公开标准,2018年1月31日前编制形成目标明确、规范有效、结构完整、协调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作动态调整,实现对基层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
(五)开展中期评估。2018年3月中旬前,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期评估,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在质上提升。
(六)开展总结性评估。2018年7月15日前,各地对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七)接受评估验收。蒙城县接受国家、省对试点工作的评估验收,其余地区由市政府办公室参照中、省评估验收有关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评估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为指导,紧紧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配强力量,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工作;要有经费保障,切实保证平台升级、业务培训、考察学习、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等工作需要。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试点业务的市直主管部门要对涉及本系统的试点业务提供指导和支持。市、县区标准化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跟踪评估、参与制定政务公开相关标准等工作。
(二)加强交流与创新。各县区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围绕试点任务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市、县区政府网站开设专题集中展示试点工作情况,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同时,要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市政府办公室将跟踪了解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
(三)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对县区政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的,在政务公开考核中予以酌情加分。对未按本方案开展工作或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相应扣分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