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县多家童车童床生产企业和销售网店、网站多次在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和网销平台质量抽查中连续出现质量不合格,7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给六安市人民政府发来《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舒城县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舒城县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多家童车童床生产企业和销售网店、网站多次在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和网销平台质量抽查中连续出现质量不合格,7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给六安市人民政府发来《行政执法稽查建议书》(质检打假办〔2017〕1号),明确指出:舒城县涉嫌存在较为严重的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7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关于对舒城县生产的儿童用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六政办秘〔2017〕114号),为落实上级指示和要求,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我县儿童用品童车童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有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企业和网店、网站为重点检查区域;以童车童床、儿童安全座椅生产企业及配套零配件生产、包装的企业产品为重点检查产品。以无证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标识不符、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为重点查处行为。彻查不合格产品来源和流向,严禁不合格童车童床流入市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实施,达到全县童车童床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主要产品监督抽查全部合格,网店、网站不销售不合格童车童床商品。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到位。组织联合执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童车童床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摸底排查,重点排查销售网店网站。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彻底摸清我县童车童床生产厂家和销售网店、网站,对我县童车童床产业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查处整治到位。县委、县政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者,指挥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整治行动的工作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为执法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行为加大监督监管力度,采取坚决措施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童车童床的生产企业、网店网站加重惩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对质量检验不合格依法查封、扣押的童车童床成品和半成品,各乡镇、开发区负责提供场地、妥善安置,专人看管,规模以上企业就地查封;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不合格儿童用品,要督促有关企业实施产品主动召回,拒不召回的实施强制召回;对监督抽查连续多次出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责令其停业整治,经整治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将其逐出市场。
(三)打击处罚到位。市场监管部门对偷工减料、低价低质竞争、有以牺牲产品质量而换取企业利益的违法行为和行业“潜规则”的生产企业;对刷单炒信、虚假评价,定制销售“非标准”不合格童车童床的网店、网站要“严打、狠打、痛打”;依照《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顶格处罚;并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提请淘宝、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商品给予下架,提请许可或者备案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停止该网站接入服务,直至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停止违法活动。
县公安机关要处理好执法过程中的矛盾,维护好社会稳定。对抗拒执法、阻碍执法、妨碍执法的人员要严厉打击,对涉案数额巨大的质量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人民法院对依法查处的违法生产、销售童车童床的案件,经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县供电公司对应取缔、关闭、停业整顿的童车童床生产企业和网店、网站,应依法强制执行断电、停电措施。
县电信分公司对违法网店、网站经执法部门提请依法关闭,停止该网站接入服务,
县广播电视台要派专人跟踪宣传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果,曝光有质量违法行为的童车童床生产企业、网店网站,让全社会参与质量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本此专项整治行动的财政保障。
通过集中行动整治规范一批,行政处罚一批,停产停业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彻底根除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隐患。
(四)标准执行到位。市场监管局抓紧对舒城县童床产品团体标准《童床和游戏围栏的安全和试验方法》(T/STX-01-2017)的宣贯和培训,督促全县童床生产企业通晓标准、领会标准、执行标准,严格按照该团体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不合格童床出厂入市。童车产业协会作为标准申报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标准贯彻实施的主体责任。
(五)日常监管到位。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深入生产、销售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的童车童床企业要做到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生产企业必须做到产品出厂批批检验,批批合格,做到发现问题在先,解决问题在先,加强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过程控制,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县经信委要对全县童车童床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不断提升传统产业科技含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培育龙头企业,促进转型升级。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童车童床出口企业加工示范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强童车童床电子商务监管,培育童车童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县市场监管局完善12315、12365等质量申诉/举报受理平台,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确保不因质量问题发生重大事件。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六)组织领导到位。县政府成立全县童车童床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承担属地监管责任;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把全县童车童床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常、抓细、抓实,确保质量安全监管成效。
三、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全面排查阶段(7月20日-7月31 日)
1.成立集中行动领导机构,拟定行动方案,确定我县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对象。
2.开展对全县童车童床生产企业和网店网站摸底排查,分类汇总生产企业和网店网站名册,建立童车童床集中整治工作档案。
3.召开全县童车童床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强调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必要性,部署落实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 日)
1.通过集中整治、巡查督查、监督抽查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产品质量状况。
2.通过召开质量分析会,进行童车童床质量风险监控等方式发现和解决童车童床质量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消除质量隐患。
3.通过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童车童床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顶格查处,追究刑事责任,彻底杜绝市场上的不合格舒城童车童床。
4.通过帮扶指导、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整治工作,引导童车童床质量提升。
(三)总结督查阶段(11月1日-11月20 日)
认真总结童车童床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验成效,建立健全童车童床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县效能办进行工作督查,对此项工作单独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秀萍任组长,副县长薛维功任副组长,县效能办、县政府办、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广电台、电信局、公安、法院、相关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统一部署、协调、指导全县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集中整治行动的效果,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的全面有效开展。
(三)强化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对质量安全工作负监督监管责任,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的保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力、执行上级要求不坚决、敷衍走过场的单位及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童车童床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和童车童床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