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实施方案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亳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77号)、《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亳发〔2015〕7号)等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品牌数量和品牌经济规模显著提高。围绕特色和支柱产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和省内知名品牌。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成长性好、技术含量高的自主品牌。到2020年,力争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超过12件、安徽著名商标180件、安徽省服务类著名商标4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2家以上、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3家、安徽老字号14家、电子商务示范区2个、黄山杯工程47个,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0件以上、安徽名牌2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4个。力争品牌经济在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45%。
(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组织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鼓励企业实践卓越绩效模式,促进企业提高整体绩效和能力,创建一批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支持骨干重点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引导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开展安徽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创建活动。推动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提升质量竞争力,实现我市主要产品合格率位居皖北前列的目标。
(三)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升级,激发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亳州制造向亳州创造转变、推动“亳州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升级,争取在更多领域拥有质量标准的制定权、话语权。
(四)供给结构全面升级。创建一批区域特色突出、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辐射作用强、品牌集聚效应明显、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形成全面覆盖一、二、三产业,适应满足全市消费需求的供给体系。培育新时代消费观念,加快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步伐,到2020年,初步实现农村、城镇、都市消费需求结构全面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1.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品牌建设资金,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品牌建设,形成稳定的保障机制。组织质量管理人员深入企业调研和排摸,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品牌引领作用,挖掘品牌的价值。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品牌建设集聚。支持拥有品牌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上市融资,鼓励以品牌为纽带并购重组。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企业品牌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品牌资产依法质押融资。推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增信融资模式,为企业融资拓展新渠道。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市工商局)
2.品牌保护监管政策。推进国家地理标志、安徽名牌、老字号和知名商号品牌以及区域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机制,依法惩治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健全品牌诚信建设内容,维护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3.品牌激励和服务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各类综合性和专业性品牌实施分类、分层级奖励制度,激发品牌创建动力。继续实施我市品牌奖励措施,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亳州市知名商标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和引导品牌企业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促进技术向品牌集成。推动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争创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利用政府信誉平台推广优秀品牌,开设品牌宣传专栏,组织各种形式的品牌专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工商局、市农委)
(二)切实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1.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与竞争力。以名品、名牌、名家为主攻方向,实施安徽工业精品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技术领先、质量上乘、性能优良、用户赞誉、效益显著”的安徽工业精品,提升工业品牌的知名度,到2020年,实现我市安徽省工业精品总数达2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
2.健全品牌建设体系。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到2020年,全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50家。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行业带动性的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企业关注品牌培育的关键过程,提升品牌培育能力;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政府新闻办)
3.持续提升质量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在化工、水泥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工程,降低主要耗能产品单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围绕亳州医药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管理升级,不断提高“亳州制造”竞争力。(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4.坚持诚信服务社会。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诚信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定期主动发布信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企业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服务社会的好形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信息局)
(三)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提升全社会品牌意识。积极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维权意识。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守合同重信用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品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使关注质量成为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意识、日常习惯,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引导广大企业建立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优秀品牌文化,将品牌建设列入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倡导理性消费,树立亳州质量自信、品牌自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品牌、人人争创品牌、人人维护品牌、人人崇尚品牌”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2.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品牌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专业技术特长,鼓励培育和发展专业性品牌、社团品牌、企业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建设专业团体的组织作用,开展名牌评价、品牌价值测评。充分发挥各行业组织的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自律,推广行业先进的营销理念、品牌管理模式和方法,增强行业企业在市场调研、产品定位、营销策划、传播宣传、公关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引导广大企业走品牌创建之路。引导、推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组织,建立品牌建设研究、咨询、评价等第三方机构。鼓励品牌中介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做大做强,开展规范的品牌建设专业指导服务活动。品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品牌建设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乱评比、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3.推动品牌教育和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品牌资源优势,建设安徽品牌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发挥品牌建设行业协会等社团机构积极性,开展质量和品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质量和品牌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依托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等品牌专业机构开展品牌经理培训。推动高等院校开设质量与品牌相关课程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开展质量与品牌从业人员的专业学历教育,培养品牌建设专业人才。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鼓励企业员工开展技术创新,培育大国工匠。(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重大工程
(一)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将发明专利转化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医药、白酒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协同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探索标准研制和推广。(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信委、市药业发展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亳州办事处、市文化旅游局)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创新链,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发展,提升创新能力,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国家中药材检测中心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搭建持续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入人才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专利化和产业化。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在中医药等优势行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的投资力度,加速产品更新换代,由初级加工向深加工发展,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升级,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药业发展局、市质监局)
4.加强建设品牌软实力。着重推行我市文化旅游、宾馆、餐饮、金融等服务业的标准化建设,结合尚汤温泉、亳药花海休闲观光大世界和陈抟庙等景区,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责任制,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100%。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可再生能源应用、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新突破。大力开展“优质品牌”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科技局)
(二)大力实施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1.加快推动供给结构升级。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行动,切实改善营商环境,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支持企业培育新品牌、争创知名品牌,树立企业标杆。从一、二、三产业着手,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提高生活服务品质。着力在现代医药、汽车等产业培养一批重点企业,为生产更多优质精品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化装备,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2.加强品牌建设分类指导。以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著名商标、市政府质量奖、市知名商标等为引领,按产品、企业、区域和特色品牌进行分类指导。在现代医药、绿色有机食品加工、电商、家政养老、旅游等新兴产业、服务产业中,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实施重点培育并予以指导。对市内优势产品链的龙头和重点企业,按照做大做强型、增长型、发展前景广阔型三种类型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和整合力度,以及对“老字号”、地理标志和知名商号等品牌的保护和发展力度,提升产品价值和市场知名度。(责任单位: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3.形成品牌发展梯队。开展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安徽名牌、老字号等价值评价工作,量化品牌价值,定位品牌发展水平。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履约,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品牌价值高、发展势头好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中国知名品牌和安徽省知名品牌;引导中小企业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形成独特的“专精特新”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和粮食局)
(三)大力实施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提振消费信心。以监督抽查结果数据为支撑,建立食品药品抽检结果公示栏和食品药品抽检数据查询库,引导消费者通过手机、网站、报纸、电视等多渠道获取抽检信息,增强获取信息的可及性,提升公众共享监管成果的获得感,提振消费信心。推进餐饮业经营规范化,加强对超市肉菜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网络食品经营监管,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网剑”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亳州市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信息局)
2.宣传自主品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通过推选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等措施,严防侵权和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利用政府信誉平台推广优秀品牌,开设品牌宣传专栏,组织各种形式的品牌专项宣传活动,在亳州晚报、亳州广播电视台、亳州市政府网站、辖内重点商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品牌宣传专栏,组织各种形式的品牌专项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本市知名品牌进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服务区、进旅游景区活动,展示我市本土品牌产品,提高知名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3.推动城乡消费升级。适当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条件,推动城乡住房消费升级,促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建设康养旅游基地,提供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服务,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扩大体育休闲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质监、发展改革和工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建立加强品牌建设和拉动供需的协商合作机制。研究制定品牌建设和供需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本方案落实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制订落实本方案的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二)加强监测评估。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对本实施方案的落实作为推进当地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对本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充分发挥各项配套措施的杠杆作用,对监测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本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品牌建设和拉动供需升级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推进合力。要建立落实本方案的工作责任制,定期督查,严格考核。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违规收取企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