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163”名师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3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亳州市“163”名师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亳州市“163”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为依据,围绕促公平、提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具体目标
到2020年,培养1000名市级教坛新星、6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300名药都名师,逐步形成一支层次合理、结构科学的名师队伍。
三、实施办法
(一)制订名师评定标准
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制订《亳州市名师评定标准》(试行)(附件1),作为各级名师评选的依据。
(二)成立名师评定机构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名师评定委员会”,负责市级名师评定、考核和向省级推荐各类名师候选人。市级各类名师均颁发相应的证书,证书有效期六年。
(三)制订名师管理办法
为确保名师队伍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名师的作用,制订《亳州市中小学名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附件2),作为对名师评定、考核等工作统一管理的依据。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各单位应按此《办法》加强对名师的管理。
(四)建立健全名师培养体系
1.精心选拔,建立档案。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教师教育教学的水平、能力和进取精神,从各级各类业务比赛获奖人员、各类综合表彰受表彰人员、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表现突出人员,以及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中,分学科按一定比例确定名师培养对象,并制订培养计划和措施,落实培养工作负责人,建立名师培养档案(档案内容参见附件2)。
2.任务驱动,实践锻炼。建立任务驱动机制,强化名师成长的实践锻炼环节。通过下达与其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教研科研项目和改革实验任务,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督促其通过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来提高自己。
3.搭建平台,促进成长。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对名师的成长发展给予积极扶植,优先提供观摩学习和高层次培训进修机会,多方位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的交流、研讨和评比活动,为名师成长搭建平台。
4.加强宣传,打造品牌。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通过各种评选活动、表彰活动、交流观摩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名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研成果,要创造条件,实现教研成果的转化。
四、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人社局职责
制订全市名师培养规划、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全市名师培养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做好指导和评估工作;组织名师参加高层次的学历进修和提高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的业务培训;做好市级名师的培养、评定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市级以上名师的教育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科研成果。
(二)县区教育局、人社局职责
制订本地名师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做好市级名师人选推荐工作;建立本地名师信息库。
(三)单位职责
按照市、县区两级教育、人社部门的方案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名师的培养、管理、考核工作,并为他们的研究、实验、进修、成果推广等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经费保证。
五、保障措施
1.各级教育、人社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人事、教研、师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负责名师的培养、评选和管理工作。
2.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各学校均要设立名师培养专项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名师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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