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13 10:30:1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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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调研报告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今年县委确定的三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近期,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精神,对我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版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下步工作如何深入推进进行了思考。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在社会治理被提到国家治理层面的新形势下,县、乡、村基层社会治理无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处在最基础的地位。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村社会失去秩序,就容易让黑恶势力渗透进基层政权、掌握乡村的话语权。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基层社会就能正常有序运行,就会直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多年来,我县的治安形势一直比较平稳,严重暴力犯罪等刑事案件发案较低,多发的是土地、婚恋、债务、邻里等矛盾纠纷。这些问题看似不大,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也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机制上进行了一些探索,目的就是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奠定一个好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着力打造过硬调解队伍,构建多措并举、多元合一、多方合力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了民情、解民怨、多宣法、慎用警”的理念,努力实现了“三个下降”、“三个防止”、“三个提高”目标,即:民转刑案件数量下降、民事诉讼案件下降、涉法涉诉信访和越级访数量下降;
人民调解成功率提高、民事诉讼调解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提高;
防止恶性事件发生、防止重大民转刑案件发生、防止到县以上越级访案件发生;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我县在这方面的探索,受到省、市政法委的认可和肯定,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场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位推动,把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向。我县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实施方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县委确定的30件实事,纳入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以了“三下降”“三提高”“三防止”目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建立健全了乡镇和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试点先行,组织开展“平安建设走比看”活动,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走深走实。

二是构建网络,筑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几年来,我县本着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的战略思维,全面拓展延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建成行业调解中心,形成多个行业调解组织集中联动的行业调解新模式,及时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综合性矛盾纠纷;
建成社区“法律诊所”,充分发挥法学会作用,聘请政法机关退休干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教育等,累计解答涉法问题近XX件次,调解纠纷XX余件;
建成XX处家庭警务室,就近受理解决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

三是完善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量高低、成效好坏,离不开相关机制制度的保障,实践中,我们坚持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战略”科学、“战术”有力。探索管理机制“清单化”。调解员每月排查一次辖区,村警每年遍访一次农户,乡镇干部每月对重点户走访一次,建立排查问题台账,化解一个销号一个,及时跟踪回访,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探索案件办理“流程化”。科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利用转办、交办等方式,实现案件分层分级调解,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都有人管、有人办、有接待、有回音;
探索考核奖惩“规范化”。制定年度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实现考核结果与工资绩效挂钩,有力激发了基层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充实力量,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过硬队伍。坚持优势互补、提档升级,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调解队伍。全面落实“一村一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择优招录XX名村警,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充分发挥村警社会治安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七大员”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安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环境保护督察员、扫黑除恶的信息员、解决执行难的情报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员、反邪教的特情员),基本实现矛盾不上交、调解不出村、平安不出事。县委将村警列为本土“一懂两爱”人才,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培养村级干部接班人。目前,村警队伍中已有XX人加入党组织,XX人进入村两委;
优化整合工作力量。将扶贫优秀干部、综治干事、信访专干充实到乡镇综治中心,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定期解决村级上交问题。利用视频可视系统,对复杂矛盾纠纷线上联调,分析研判,化解重点矛盾纠纷;
配齐配强人民调解队伍。将村党组织书记、村警、屯组长和村“三老”等纳入调解员队伍,因地制宜组建“广场舞大妈调解团”“巾帼调解队”,依托扶贫车间建立“编织车间调解阵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讲话中强调,初心易得,始终难守,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也是如此,既要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更要结合新时代的特点和社会发展进步,进行新的思考、新的探索,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利民利县的民生工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自觉的实践,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在顶层设计上考虑周全、科学安排。今后,我将带领政法系统一班人,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目标体系、协调推进落实方面,进行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真正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做深做实,从而实现社会治安不断向好、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的目的。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创新性举措,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覆盖到全方位,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今后,我县要继续在社区“法律诊所”作用发挥、行业调解中心科学运转、诉前调解覆盖面等方面,探索更加实用管用的办法;
继续壮大基层调解组织,在把村支部书记、村警、各屯长和村“三老”等纳入人民调解员人才库的基础上,借助推行网格化管理的有利契机,把基层网格员纳入调解队伍;
继续巩固退休老干部调解队、“广场舞大妈调解团”、“巾帼调解队”、“编织车间调解阵地”,持续开展“枫桥式”法庭、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创建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入到大调解工作中来,形成加强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

三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在今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举措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实现管理机制“清单化”、案件办理“流程化”、考核奖惩“规范化”,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完善的机制保障下实现高效运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不断加快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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