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全县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南和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基
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全县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局工作实际,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层层压实责任,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坚持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从严要求、标本兼治。对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行风促民风,为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股室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局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
(二)充分依靠群众
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规依法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局机关所属股室及国土所。重点整治和查处在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土地规划审批、为民办事等工作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重点内容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利用农民建房审批、征地补偿款拨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等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接受馈赠;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入股“分红”,强揽工程等问题。(责任股室:耕保股、土地开发中心)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物资分配和低保五保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牵头股室:纪检监察室;责任股室:相关股室)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窗口服务人员态度生冷,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甚至故意刁难,让群众多跑“冤枉”路。对群众信访诉求事项不理不睬,群众涉土合理诉求不予协调解决;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压案不查、隐瞒不报。(责任股室:不动产登记中心、信访股、监察股)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在国土规划行政执法中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在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纵容、包庇违法用地、非法开采、非法买卖土地等问题;基层干部不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导致辖区内国土规划管理混乱,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非法起土采砂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等问题。(责任股室:监察股、执法大队、稽查大队、国土所)
四、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使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为国土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
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通过专题生活会、谈心交流、谈话函询等形式,运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引导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对于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消极应付、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
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责任追究
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五)加强经常性教育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讲四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基层党组织要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纠偏纠错,及时回归到正确轨道上来。
(六)健全制度机制
着眼长远长效,坚持纠建并举,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中旬)
局机关结合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广泛深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对照集中整治有关内容,从严从实查找问题,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梳理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自查自纠结束一周后,要形成专题报告,由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7月至9月)
对专项整治中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相关股室分类集中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归纳提炼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推动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日常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
局机关党组织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要把“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体现在专项整治工作上来,以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成效,把“两学一做”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
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