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贵池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9 22:00:02 来源:网友投稿

贵池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25号)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保障农产品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贵池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贵池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实施方案



贵池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1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225号)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全程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活动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质监〔2015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构建“政府负总责,区、镇街道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区、镇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含综合农业执法)经费列入区、镇街道财政预算。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承诺、信息发布、“黑名单”和产地准出“四项制度”。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告知率达到100%

(五)本区生产的粮食、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具有本区产业特色的茶叶、焦枣、香菇、蔬菜、食用菌、鱼、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60%,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月25日向区农委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区农委汇总后及时向省、市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区政府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镇街道绩效考核范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现象,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区农委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区17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围绕“八有”(即有牌子、有岗位、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设备、有专项行动、有财政拨付基本运行经费)的要求进行建设和完善。全区各行政村须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区、镇街道、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有效开展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为中心,镇街道、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设立检测点的监测网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配备7名专职检测人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积极申报检测检验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各涉农镇街道建立农产品速测室,并配备农残速测仪和至少1名专职检测人员,开展农残速测和生猪“瘦肉精”检测,鼓励和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生猪养殖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制定我区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能实用。二是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大力推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推行“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龙头、基地为依托、标准为核心、品牌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三是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注册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四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

(五)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依托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二是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四是完善和落实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五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活动,定期通报农资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七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大案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八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借助媒体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六)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强化生产准入。依法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生产许可和审批管理。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着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纳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监管范围。四是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防农业投入品乱用和滥用,依法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

(七)积极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加强对产地准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验证抽检,做好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和顺畅流通。以蔬菜、茶叶、食用菌、生猪、鱼和家禽等六大产业为重点,以通过农业“三品”认证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试点,借助申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机遇,逐步推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依法标识标注。

(八)完善畜禽定点屠宰与检疫监管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做好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调整工作,做到职能、编制、装备和相关经费等及时划转、衔接到位。落实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进出场登记管理、卫生消毒、“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物处理工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检疫人员驻场做好畜禽进场检查、查证验物、“瘦肉精”抽检、屠宰检疫,监督企业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瘦肉精”生猪违法行为。定点屠宰管理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企业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落实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质量安全人员、配全检测室,并在“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率先设立质量内检员。二是强化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组织一批影响力、带动力较强的企业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签字仪式,加强对承诺企业履行责任的监管,督促其率先履行责任,承担起保障质量安全的道德使命,走“质量为本、诚信至上”的生产经营之道。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农产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五是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建立社会共治机制。

(十)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特色农产品农残超标、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一)发展生态农业。一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综合整治。二是发展绿色经济,将其作为区域经济的主导。三是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措施和节约型农业的生产模式。

(十二)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通过“政府带动、企业联动、农户参与”的方式,培养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以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平台,把分散的农户通过新的经济模式与市场紧密相连,通过打造“霄坑茶叶”、“西山焦枣”农产品地理标志,提高我区农产品的品牌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十三)注重风险预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我区主要农产品,如种植业农产品的禁限用高毒农药、肉鸡养殖非法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生食果蔬的卫生状况等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生鲜乳、生猪、家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评价、预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排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

(十四)强化应急处置。制定《贵池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5月-6月)。召开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区)工作动员大会。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成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工作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并于6月底前报区创建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7月-10月)。完善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检测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511月)。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及农产品生产主体对照创建方案,组织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迎接省级考核组对我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机构认定考核。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512月)。迎接省级创建工作验收组专家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农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工作办公室(简称“区创建办”),牵头抓好创建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创建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大监管、大检测、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大整治“六大行动”,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技能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技知识,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三)加大政策扶持。区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区、镇街道检测设备添置维护、试剂消耗,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操作手册的制订和转化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四)严格督查考核。由区创建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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