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民政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及广宗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文件要求,现依据我县现有情况及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报请有关领导后提出《关于加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广宗县民政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广宗县民政局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及广宗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文件要求,现依据我县现有情况及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报请有关领导后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现有情况
我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3家,共设床位735张。预建设1家,预设床位400张;我县现有民办养老机构3家共设床位325张。预建设2家,预设床位300张;按照每千名老人40张床位计算全县共有60岁以上82600位老人,应设床位3280张,目前距目标任务还差1520张床位。
二、创新工作思路,确立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
符合标准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60%以上农村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从业人员显著增加,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
基本形成政策健全、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市场环境。
三、强化规划引领,健全服务体系
1.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在制定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根据当地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需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规划建设不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的目标。
2.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办好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保障性养老机构,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实行政府供养;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建立以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为主体、信息化为纽带,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便捷服务;加快老年人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设施建设,提升综合养老服务功能;支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3.推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老年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通过养老机构自建或与医院联建、合作等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规模在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内部应当设置护理院,达到《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规模在50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内部应视情况设置医务室或者护理站,达到《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护理院。医疗机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面向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的远程医疗服务。
4.建立完善养老护理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济困难老年人参加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纳部分,按医疗救助相关规定办理;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护理机构为依托,以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护理为重点,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对参加医疗保险、因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临床医疗护理的,在定点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医疗护理费,由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该基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在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参加医疗保险人员。
5.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到2020年,全县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费用代缴等服务项目。
四、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产业
1.开发老年产品用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老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老年教育、健康养生、精神慰藉、异地养老等服务。支持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建设。加强老年产品用品市场监管,健全标准规范,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市场行为。
2.健全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引导和规范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支持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养老保险等,提升个人养老能力,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养老服务保障。
五、加大政策扶持,落实优惠政策
1.完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调节作用,由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政府通过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2.加强养老专业人才和服务队伍建设。将养老专业人才和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内容,建设一支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养老服务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统筹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2.加强监督考核。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落实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反映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
3.健全监管机制。对各类养老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健全养老服务行业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培育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企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服务中介、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4.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广泛宣传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