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案】东湖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专项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0 15:20:12 来源:网友投稿

东湖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专项工作方案近年来,城乡居民住宅和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亡人火灾时有发生,而且大多数遇难人员是由于发现火情迟缓、错失疏散逃生的最佳时间,吸入有毒烟气而中毒死亡的。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东湖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专项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东湖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专项工作方案



东湖区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专项工作方案


近年来,城乡居民住宅和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亡人火灾时有发生,而且大多数遇难人员是由于发现火情迟缓、错失疏散逃生的最佳时间,吸入有毒烟气而中毒死亡的。借鉴国内外经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以下简称独立感烟报警器)可及时探测火灾并发出警报,提醒现场人员迅速报警并疏散逃生,具有技术成熟、安装方便、维护简单、成本低廉、效果明显等特点,是防范应对各类居住、养老等场所“小火亡人”灾害的有效技术手段。为积极推动发挥独立感烟报警器的火灾防控作用,努力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市公安局等四个部门《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实施意见》(洪公字〔20168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即日起至2016年底,全区的区属养老院、福利院等老年人服务机构、区属幼儿园、区属医院、“空巢老人”的住宅,位于棚户区的老旧居民住宅等场所完成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推广安装。安装数量由相关行业部门统计,如有遗漏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二、组织领导

区消委会成立由东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东湖公安分局局长陈国梁任组长,东湖消防大队大队长付剑文任副组长,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东湖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东湖消防大队,与区消委会合署办公,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安装场所和部位

(一)重点安装场所。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安装场所包括区属养老院、福利院等老年人服务机构、区属幼儿园、区属医院、“空巢老人”的住宅,位于棚户区的老旧居民住宅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

(二)重点安装部位。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安装部位,包括上述建筑和场所内的公共活动区域,居住建筑的卧室等休息用房,厨房、每层疏散楼梯上部,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房间和部位。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区消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专项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一)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负责对辖区内的低洼危旧房的住人房间及厨房等部位开展独立感烟报警器所需的数量摸排、安装和使用方法的培训。

(二)区民政局:负责对区属养老院、福利院等的住人房间、厨房等部位开展独立感烟报警器所需的数量摸排、安装和使用方法的培训。

(三)区卫计委:负责对区属医院的住人病房开展独立感烟报警器所需的数量摸排、安装和使用方法的培训。

(四)区教科体局:负责对区属幼儿园的儿童活动及休息场所开展独立感烟报警器所需的数量摸排、安装和使用方法的培训。

(五)区财政局:负责对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经费的审核、划拨。

(六)东湖消防大队:负责对独立感烟报警器的采购,专项工作的协调推动,并对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专项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20161110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所有需要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场所及部位进行一次性全面摸排,并制定安装计划。

(二)分批安装阶段(20161111日至1215日)

区消委会根据上报的摸排数据,组织安排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安装。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协调及对接工作,并按时上报安装进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1216日至1220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区消委会将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讲话要求的具体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推广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要积极借助各媒体平台,加强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将其纳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宣传普及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常识,提高社会认知度。要通过新闻广播、海报宣传、微博微信等直观形象的途径,强化有关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位置、产品选型、电池更换等方面的知识。

(三)开展督查检查。活动期间,区消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情况将纳入2016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对未认真开展专项工作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61110日前报送专项工作的排查摸底情况,1215日前报送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进展情况,1220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至区消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龚颖,联系电话:8673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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