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0 16:4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青云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6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号)、《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发〔201614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16号)精神,现就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围绕政务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公众参与、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制度建设,促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十三五”期间,全区政务公开的重点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公共资源配置、扶贫攻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二、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定并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扎实推进本辖区、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保密的信息公开严格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认真梳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管理。力争在2018年底前,扩展并完善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继续加大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三、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政府部门出台重要政策时,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审批和发布工作。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或重大措施出台,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传递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审。(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四、强化平台发布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共同做好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区政府发布重要政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同步进行权威解读。要综合采取多载体传播方式,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增进社会认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五、建立舆情联动反应。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政务舆情的发现、研判、办理、回复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对省、市、区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舆情,区政府办公室要直接督办。要拓宽渠道收集政务舆情,重点了解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对收集的舆情信息要加强研判处置。对涉及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六、提升舆情回应实效。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的责任主体是涉事责任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各街道、镇、园和区政府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七、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区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下,建立政务公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点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法制化建设,通过“一事一询、一事一议”的方式,参与政务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参与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办理;参与涉及我区重大政务舆情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参与重大决策预公开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等。(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八、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围绕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互动功能,加强政府热线、领导信箱等载体建设,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市场监管、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等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让公众更大程度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九、强化平台建设管理。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公安分局、网监、区信息中心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区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有效监管,各街办、镇、园、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区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和日常维护工作。从2017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抽查力度,加密通报频次,对没有技术支撑、财力保障的政府部门网站要逐步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逐步探索政府公共管理数据跨部门共享互通,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各街道、镇、园、区政府各部门)

十、实行督查约谈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将牵头负责每年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对政务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单位,由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约谈相关街道和部门负责人,并予以公开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十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互联网+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区委党校要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制定政务公开专门培训计划,逐步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2017年起分三年,对全区和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轮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委党校)

十二、加强绩效考核评估。区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各街办、镇、园也要参照成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机制,完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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