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紧抓国家棚改政策机遇,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2016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8843户、改造面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景德镇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景德镇市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紧抓国家棚改政策机遇,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2016 年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8843户、改造面积105万平方米、投入改造资金40.4亿。为确保今年棚改计划任务圆满完成,并顺利通过国家、省各项检查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棚改任务及责任主体
棚改项目责任主体是棚改任务的实施主体,是对棚改居民进行征收和补偿安置的具体实施单位,既是征收主体,也是安置主体。2016年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为珠山区政府、昌江区政府、陶文旅集团和乐平市政府,全市棚改任务分解如下:
(一)珠山区棚改任务(8个项目,共3353户、38.02万平方米)
1.御窑厂周边地带项目。御窑厂周边地带项目范围80公顷、总改造户数4801户、改造面积40万平方米,今年列入改造计划任务2416户、改造面积20.53万平方米。
2.景德大道延伸路、何家桥路建设、为宇路延伸及陶阳西路、戴家弄延伸、景瀚路建设、麻石弄路改造、新厂路黄泥头段综合改造等7个项目937户、17.49万平方米。
(二)昌江区棚改任务(7个项目,共941户、33.49万平方米)
1.玉字亭路改造39户、1.08万平方米。
2.西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八OO库山体公园生态修复、森林公园入口生态修复、瓷都大桥西桥头南侧山体生态修复及三闾庙入口改造、西河桥头东西两侧环境治理共5个项目752户、31.71万平方米。
3.“三红一光”老宿舍楼棚户区改造项目150户、0.7万平方米。
(三)陶文旅集团棚改任务(3个项目,共4139户、30.74万平方米)
东城老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1643户、10.8万平方米和老城棚户区改造项目835户、5.85万平方米,以及2013年结转任务1661户、14.09万平方米。
(四)乐平市棚改任务(1个项目,410户、2.9万平方米)
江维、电化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410户、2.9万平方米。
二、进度要求
(一)征收工作进度要求
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4〔14〕号)文件要求,当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方案和协议,于下一年2月底上报财政部驻江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办),对未能按时完成征收任务和上报协议的项目,财政部将在全国进行通报,并追回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省政府将进行追责。因此,各棚改项目单位必须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征收任务。
(二)开工考核的进度要求
按照省住建厅要求,2016年的棚改项目所需以购代建和新建的安置房,必须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购房协议签订或开工建设。对达不到100%开工率要求的,省政府将对市政府进行约谈,并在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通报。
因此,各棚改项目实物安置的,安置房建设要完成“四证一书”,并达到开工要求。实行货币安置的计划任务中,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征收补偿协议中明确的住房套数统计开工量;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由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向市场采购安置房源(以购代建),签订采购协议,并按采购协议中规定的预付比例支付完预付款,再按购房协议(合同)中载明的购买套数统计开工量。
三、工作保障
(一)融资保障
御窑厂周边地带项目由陶文旅集团负责融资,珠山区相关棚改项目由陶文旅集团负责融资,“三红一光”老宿舍楼棚改项目由陶文旅集团负责融资,昌江区其它棚改项目由昌南拓展区、市城开投公司负责融资。市发改委负责棚改项目其它资金和债券的申报工作,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负责国家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
(二)安置房源保障
对征收户的补偿安置由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负责。采取直接货币补偿和以购代建(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的比例应不低于50%。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单位需要提供安置房源的,于3月底前完成安置房源需求计划,市房管局汇总后,向市政府提出安置房源解决方案。市房管局要将全市现有的剩余安置房纳入安置房源,不足部分采取以购代建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来解决。
(三)工作机制保障
1.挂点领导督导。将2016年市中心城区棚改项目纳入市重点工程统一管理,明确挂点市领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重点对棚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征收工作和安置房开工建设等进行调度督导,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任务。
2.建立“五个一”的工作制度。一是信息月报制度。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对棚改项目总的推进情况和分项目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向市棚改办报送一次。二是挂点领导调度制度。对挂点棚改项目每月调度一次。三是督查通报制度。市棚改办对全市棚改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四是编写工作简报制度。市棚改办根据全市棚改项目推进情况每月编写一期工作简报,报送有关领导和单位。五是主要领导调度制度。市主要领导对全市棚改项目推进情况采取现场或会议的形式每季度调度一次。
3.签订责任状。3月份,中央下达2016年棚改计划后,市政府与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单位签订责任状,将棚改工作目标任务纳入2016年度市政府对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4.珠山区、昌江区、乐平市和陶文旅集团要相应成立棚改工作机构,负责对所属棚改项目牵头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棚改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单独或合并成立棚改项目部,各棚改项目部要明确项目部经理和挂点领导。以棚改计划融资的棚改项目,由融资单位负责办理棚改立项手续;不以棚改计划融资的棚改项目,由棚改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办理棚改立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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