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2015年5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组织协调并督促我市有关部门加快启动我市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景德镇市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是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2015年5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组织协调并督促我市有关部门加快启动我市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任务和基本思路
我市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包括“景德镇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景德镇市城市中小学布点规划”、“景德镇市城市体育设施布点规划”等14项专项规划(详见附表)。
专项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是:以人为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落实“多规合一”的规划思路;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通过实地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解决问题;同时编制分期实施计划,保证专项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编制工作安排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6月30日前)
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起草规划编制任务书,落实规划设计单位。
第二阶段:前期调研阶段(2015年8月30日前)
包括实地调研、收集并整理基础资料、进一步分析研究等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文本编制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
包括完成规划文本研究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初稿等工作。
第四阶段: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2月30日前)
提交专项规划成果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阶段:成果上报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
修改完善专项规划,并经专项规划编制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政府批复。
三、组织领导
(一)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局总协调,各专项规划对应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并参与配合调研。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使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四、具体工作要求
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
(一)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
(二)严格把好成果质量关。本次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开展编制工作,要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要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要做好重要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合理性的审查、复核与分析工作。
(三)抓好技术审查、论证工作。有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职能部门要起草规划编制任务书,确定编制的原则及方向,并报送市规划局审查后再委托具有规划编制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设计;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职能部门应将规划纲要成果报送市规划局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市规划局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组织论证协调。
(四)确保如期提交规划成果。要按照专项规划的部署,对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倒排工期,加强检查和督促,保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提交规划成果。
(五)加强协调沟通。市规划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规划设计单位之间要加强合作交流,对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要及时沟通,做好规划成果的协调和衔接。
(六)宣传和实施。专项规划通过市政府审批后,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实施,强化专项规划的法制化和权威性,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规划编制成果的指导作用。
为确保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照预定时间节点定期书面汇报工作进展和面临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协调督查,并指导解决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联系人(市规划局):熊宇 万美程
联系电话:0798—8290975
电子邮箱:jdzjishuk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