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制度】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20 22: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冀办字〔2015〕13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制度】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质监制度】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范文精选】


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冀办字〔201513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保政发〔201510号),设立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承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职责。

(四)承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的特种设备中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和单独申请特种设备修理许可(申请单位无相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资格)的受理、审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事项的受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新申证企业的受理职责。

(五)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

(六)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草案;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参与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事宜,按职责范围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四)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形码工作。

(五)负责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的认证和资源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策研究、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卫、信访、外事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制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合作交流,表彰奖励和职业资格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

(三)财务装备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编报预决算并批复;管理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承担本单位的有关统计工作。

(四)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参与起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案件审理、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地理产品标志相关工作。

承担本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和人员管理。

(五)质量管理处

拟订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参与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单位监督管理有关事宜;按职责范围组织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科技处)

负责对资质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认证;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中介服务机构的活动。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及实验室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相关科研、技术引进等工作。

(七)标准化处

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办全市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承办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核、报批和发布;受理县级农业地方标准备案;指导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八)计量处

监督管理全市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资格。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九)产品质量监督处

拟订市级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开展区域产品整治和提升工作;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指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业务开展,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相关工作。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按规定权限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稽查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办公室)

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承担12365热线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调查处理跨区域的重大质量技术违法案件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5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监察领导(副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总检验师1名、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编制4名。

五、派出机构

(一)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县级)

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2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为科级,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二)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白沟新城分局(科级)

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六、其他事项

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七、附则

本规定由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推荐访问:质量技术监督局 保定市 内设 【质监制度】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