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为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县工商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特制定此活动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田阳县工商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县工商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实效、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特制定此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努力构建和谐消费“新常态”,为促进田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田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田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2017年第一次会议,履行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建立信息沟通通报、监管执法联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会商研究等工作机制,形成维权合力;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实施《消法》及总局配套规章座谈会。县工商局将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县消委会的成员单位、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律师志愿者、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消法》总局配套规章实施以来所获得的收获和感受,对下一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法》总局配套规章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打造声势,“3•15”期间,各工商所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2017年“红盾执法”1号行动加强春节市场管理工作方案》(阳工商办发〔2017〕3号)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等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横向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为宣传活动打造声势。
(四)广泛开展2017年年主题现场宣传活动。局消保股、各工商所要围绕2017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年主题;组织电商企业于2017年3月15日在田阳县布洛陀文化广场开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2017年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引导消费者不断提高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五)指导电商平台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各级工商部门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将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延伸到电商平台,以服务网上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网上投诉解决纠纷,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动员引导电商平台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经营者首问责任、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促进网络“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组织十场消费教育活动。以田阳县工商局消费教育示范中心、田阳县5个消费教育基地尤其是以五村消费维权综合展示厅为依托,开展消费教育巡回大讲堂活动,对消费者、生产经营者进行消费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消费知识、依法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科学理性的消费知识和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县工商局消费维权教育宣讲团将开展十场消费教育大讲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电商企业、进网站活动,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帮助消费者学习识假辨假知识,预防消费陷阱,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主动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具体活动方案由消保股另行制定)
(七)围绕年主题和科学消费知识印制宣传资料。为宣传“3•15”年主题、普及各行各业商品、服务的消费维权知识,在“3•15”期间,印制一批以年主题宣传和《消法》等法律法规解读为主要内容专刊,通过“3•15”现场和进学校、社区等宣讲活动发放给消费者,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消费素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依法维权”良好氛围。
(八)以服务领域经营者为主要对象,开展企业大约谈、大规范活动。局消保股、市场股、企个股、城关工商所、田州工商所在“3•15”前后,根据实际情况,将针对服务行业特别是公用企业(如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美容美发、医疗服务、家电维修、装饰装修、汽车维修消费等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和经营者,教育引导有关服务领域的经营者学习《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改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自觉诚实守信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领导机构及工作分工
为确保纪念“3•15”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县工商局成立2017年纪念“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鄂忠飞
副组长:李建斌、梁思宁、主海鹏、黄美英
成 员:黄国威、邓云红、陆朝阳、甘露、周鸿强、汤显智、黄润年、黄桂花、蒙思阳、陆志开、欧平超、梁芳萍、杨慰、罗英勇、吴淑娟、黄源源、罗锦勇、何双逞、梁金山、巫家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股,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斌副局长兼任,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制定工作方案、活动现场的落实、协调活动的开展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各组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附后。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工商所要把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畅通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维权合力。
(二)值班接诉和总结工作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08:00-24:00点)以上的值班制度,各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各工商所于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OA报送本次活动总结至消保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