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清理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讲大局、促发展、增活力、做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
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清理无照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按照市局关于开展“讲大局、促发展、增活力、做贡献”活动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工商系统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和保定市全民创业大会精神,立足工商职能,以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为手段,坚持宣传与引导、整治与规范、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好无照经营主体的规范引导工作,把潜在的、违法的创业主体变为现实的、合法的市场主体,以此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为保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要达到“三个一批”的目标:
(一)引导规范一批。对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户,通过教育、引导和帮扶,依法规范一批,督促经营者依法补办营业执照,成为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
(二)依法函告一批。对检查发现的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无照经营户,按要求函告相关部门,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函告率达到100%。对依法取得有关前置许可证件和批准文件的,及时跟进服务,指导其完善办照手续,帮助补办营业执照,规范市场主体资格。
(三)清理取缔一批。对经教育引导,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或是从事高危行业,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户,依法清理取缔一批,树立权威,形成震慑。
三、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
这次专项行动分四个步骤推进:
(一)宣传引导,营造氛围(7月18日至7月底)。各级要广泛张贴深入开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告。要借助媒体力量,广泛宣传这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具体措施和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广泛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法律责任与风险,努力在社会上营造清理无照经营的浓厚氛围。要主动进高校、进社区、进市场、进景区,进乡村,采取有效形式,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商登记改革政策的宣讲,引导各类创业群体规范经营、依法办照。
(二)调查摸底,掌握线索(8月1日至8月20日)。各级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挥基层分局的作用,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区、新建小区、商务楼宇、底商、旅游景点、集贸(专业)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无照经营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工作有的放矢。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12315网络,开辟网上举报通道,发动社会力量举报无照经营行为。要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未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数量、地域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区域和对象。
(三)分类指导,依法规范(8月21日至11月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法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一是对排查或通过举报发现的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无照经营,以引导其规范经营为主,帮助无照户依法补办营业执照。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大专院校毕业生、残疾人、复转军人、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以正面引导为主,积极引导其办证办照。二是对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要以公函的形式及时抄告相关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积极主动作为,帮助符合基本经营条件的经营者协调有关部门,跑办手续,尽最大努力提供支持和服务。三是对经教育引导,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或是从事高危行业,以及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户,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持予以清理取缔。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给予配合,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督导检查,严格奖惩(12月1日至12月底)。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市局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局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局将根据检查结果,严格奖惩,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严肃责任追究。清理无照经营工作,将作为市局对各县(市、区)局整体工作“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企业监管处、政法处、市场处、执法处、食品处、外资处、注册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经检支队、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监管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动、督导检查、资料收集、情况通报等工作。各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务求行动取得实效。要把工商机关清理规范无照经营的做法和成效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教育引导。开展这次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增量的有力措施。衡量这次行动的成效,重点不是看查了多少案,罚了多少款,而是看无照经营规范了多少,市场主体增加了多少。各级一定要做到处罚与规范相结合,以规范引导为主的原则,督促无照经营户快办照、多办照,把潜在的市场主体挖出来、规范好。
(三)创优服务环境。要进一步擦亮服务窗口,转变工作作风,热情周到服务。推行首办责任、一次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完善远程核名、一审一核、审核合一等便民措施。要变坐等上门登记为提前介入,通过领办代办、上门服务、集中办理、开通“绿色通道”等有效措施,切实服务水平。要加强与有关前置许可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抄告无照经营信息的同时,帮助无照经营户尽快完善前置手续,为补办营业执照创造条件。
(四)加强信息反馈。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收集情况,切实做好信息反馈。除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外,重要信息要随时报送,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务于2014年7月底以前上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书式的)和宣传情况(见表2)。从8月份开始,每月25日之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清理规范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统计表(见表1)。12月25日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局企业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