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莲花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1 09:10:11 来源:网友投稿

莲花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的总要求,持续加强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确保顺利完成2015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莲花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莲花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莲花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的总要求,持续加强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确保顺利完成2015年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158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和任务

(一)工作对象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148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国土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四是2014年后时相有明显推填土痕迹的2类图斑。

2015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5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的违法图斑。

(二)工作任务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逐一核查,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检查同步进行,同时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监督检查结果,评估各乡镇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各乡镇对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日常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刘乡任组长,副县长贺添华、朱白明任副组长,县监察、国土、住建、房管、财政、发改、煤炭、安监、人社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李柏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装备落实。县国土局要建立日常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障落实莲花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图斑核查、实地测量、数据填报和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依法查处整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查处。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逐宗查处整改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在查处到位的基础上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对该拆除的,乡镇政府要依法组织力量拆除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矿产违法行为该取缔的要按照全市打击非法开采工作“六条标准”的要求处理到位;对涉及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查处整改取得实效。

对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手续的凝似图斑,各职能单位和乡镇应积极主动完善用地手续,并确保及时将资料送县国土局,由国土局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加强督导验收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督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特别是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阶段,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督促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依法履职到位率低、整改查处到位率(以主罚是否落实到位为主要标志)低以及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形,问题突出、性质严重的,不得通过验收。

(五)及时上报信息和成果

县国土局每月25日前向市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要具体反映本县工作整体情况、查处整改进度、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领导小组专门报告。月报或专报以电子件上报。

(六)规范填报归档

县国土局要对照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违法用地图斑清单,填报卫片检查信息系统和组卷归档;对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只填报其耕地面积,不组卷归档;对其他图斑(含军用土地等),不在信息系统中填报,不组卷归档。监测图斑分割后面积1亩民下、属农村宅基地的,可以村为单位组卷归档。

(七)严格约谈问责

根据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结果,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第15号令),对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比例虽然不高或者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整改的乡镇人民政府也将进行约谈,推动查处整改。

三、组织分工

县卫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汇总上报全县相关数据和情况。根据情况,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实施责任追究工作,并报市卫片领导小组备案等。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督查、验收意见,上报本县内的相关数据和情况;县国土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公安、司法、人社、煤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各乡镇负责牵头组织县政府交办的本辖区内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复耕、关闭非法矿井等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国土局完成本辖区内的农民非法建房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及处罚罚没款收缴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2016210日前)

制定下发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核查督导及整改查处(2016510日前)

510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卫片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下发的148个疑似图版逐一开展核查、整改及配合县国土局查处违法用地工作。县领导小组适时组成督导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

(三)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530日前)

5月底前,根据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县政府将视情况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并在警示约谈结束后一周内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

6月底前,省、市政府将对问题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和实施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县监察局、县人保局做好责任追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数据审核和验收(2016620日前)

62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要根据部、省、市、县督查意见抓紧组织整改纠正,完成县级数据审核和县级验收工作,向县领导小组报送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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