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莲花县产业组团招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1 09:10:13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莲花县产业组团招商工作方案根据《萍乡市2016年产业招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产业聚集,打造优势产业,促进发展升级,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莲花县产业组团招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莲花县产业组团招商工作方案



2016年莲花县产业组团招商工作方案


根据《萍乡市2016年产业招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产业聚集,打造优势产业,促进发展升级,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放发展、转型升级”为主题,以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为导向,以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莲花福地”、国内知名的四季花海旅游目的地为目标,重点突出五大主导产业招商和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招商;继续加大招商力度,不断优化招商模式,突出招大引强,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加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支撑带动力强的产业龙头项目和上下游配套项目,不断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为县域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组织机构

县委、县政府成立产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县委部门、县直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县开放办),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江英豪兼任,负责招商工作的具体协调和调度等日常工作。同时,全县组建13个招商团,由县领导挂点推进,乡镇牵头负责,多个部门配合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招商(招商团具体名单和工作安排见附表)。

三、目标任务

(一)全县任务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3场招商引资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32场招商引资活动,自主举办13场富有实效的招商推介会,确保全年签约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亿元、省外2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不低于45亿元。

(二)各招商团任务

1)为省市层面举办的35场招商引资活动(含承办3场)报送签约项目,邀请签约客商,每场活动不少于1个项目,签约项目总投资不少于0.5亿元。

2)自主承办1场邀请县主要领导参加的招商活动。

3)确保全年产业招商签约项目总投资不少于9.5亿元。

四、活动安排

招商活动具体分省、市统一部署和县自主举办两个层面组织实施,其中:承办市级层面重大活动3场,组织参加省、市层面重大活动32场,自主举办重大招商推介活动13场。

(一)承办市级层面重大活动(3场)

15月份,承办“莲花县食品工业产业招商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7月份,承办“莲花县特种材料产业招商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38月份,承办“莲花县商贸服务业产业招商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二)参加省、市层面重大活动(32场)

1)上半年,参加“萍乡市北京招商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上半年,参加“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恳谈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3)上半年,参加“萍乡市西部(重庆)粉末冶金产业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科技局、县工信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武

责任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人:刘炳华

4)上半年,参加“江西省教育合作项目(北京)对接会”。活动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童道雄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责任人:吴益林

5)上半年,参加“萍乡市北京汽车产业及零部件项目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6)上半年,参加“萍乡市(长沙)旅游专场推介会”。活动由县旅发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童道雄

责任部门:县旅发委

责任人:刘美华

7)上半年,参加“萍乡市(深圳)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8)上半年,参加“萍乡市广东地区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94月份,参加“萍乡市萍商回乡创业座谈会”。活动由县商务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105月份,参加“江西省赣港深经贸合作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115月份,参加“萍乡市(深圳)文化产业项目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童道雄

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

责任人:谢丙瑞

126月份,参加“江西省社会服务业项目(南京)推介会”。活动由县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林

责任部门:县发改委

责任人:刘新华

136月份,参加“江西省与跨国公司合作(上海)恳谈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146月份,参加“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杭州)推介会”。活动由县工信委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武

责任部门:县工信委

责任人:王富源

156月份,参加“江西省赴台湾举办赣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活动由县委台办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运来

责任部门:县委台办

责任人:尹晓武

166月份,参加“萍乡市(深圳)‘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介会”。活动由县住建局、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贺添华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人:刘树文

176月份,参加“萍乡市深圳新三板工业园项目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县金融办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187月份,参加“江西省赴德国、英国和法国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197月份,参加“萍乡市(佛山)陶瓷产业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科技局、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武

责任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人:刘炳华

207月份,参加“萍乡市(福建)产业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18月份,参加“江西省赴巴西、智利和阿根廷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29月份,参加“江西省旅游产业合作(广州)推介会”。活动由县旅发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童道雄

责任部门:县旅发委

责任人:刘美华

239月份,参加“江西省赴美国、日本和韩国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49月份,参加“江西省现代农业合作(南宁)推介会”。活动由县农业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朱白明

责任部门:县农业局

责任人:朱智荣

259月份,参加“江西省重点产业合作(厦门)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69月份,参加“萍乡市(广东)产业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79月份,参加“萍乡武功山旅游推介会”。活动由县旅发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副县长童道雄

责任部门:县旅发委

责任人:刘美华

289月份,参加“萍乡市(福建)农产品精深加工推介会”。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2910月份,参加“萍乡市长株潭产业招商推介会”。活动由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林

责任部门:县发改委

责任人:刘新华

3010月份,参加“萍乡市(广州)现代服务业招商会”。活动由县发改委、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林

责任部门:县发改委

责任人:刘新华

3111月份,参加“第四届世界低碳生态经济博览会(南昌)”。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龚云华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人:江英豪

3211月份,参加“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深圳)对接会”。活动由县科技局负责协调安排。

牵头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武

责任部门:县科技局

责任人:刘炳华

(三)自主举办重大招商活动(共13场)

各招商团除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活动外,还需自主举办1场招商活动:

1)招商活动由挂点县领导高位推进,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成员单位配合落实,主要围绕五大主导产业和园区标准化厂房等重点产业项目,重点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及西部民营企业集聚地区。

2)各招商团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制订活动方案,灵活选择活动主题和招商区域,把握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全力筹备招商活动,并积极邀请县主要领导出席,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各招商团要将招商活动方案于515日前上报县开放办,由县开放办统筹安排。

4)县领导外出招商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责安排,各乡镇和部门外出招商工作经费自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产业招商工作作为抓项目、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建立招商引资领导责任制。

(二)积极外出招商。要有针对性地定向招商,重点突出产业招商、以商招商,积极外出对接,推介宣传莲花,寻找合作机会。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

(三)组建小分队招商。组建三个小分队分赴重点地区进行产业招商,实行小分队招商和组团招商两手推进。

(四)强化督促调度。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调度落实签约项目,积极组织参加和承办各项招商活动。各招商团要安排专人,定期报送招商信息,县商务局(县开放办)负责编印工作动态,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六、激励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把产业招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积极报送签约项目,按要求举办招商活动,成功引进项目落户的招商团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引进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的项目,在机械设备安装到位后,按1-5万元的标准酌情给予奖励;

2)引进园区购地自建厂房的项目(含园外项目),在项目正式开工后,按3-10万元的标准酌情给予奖励;

3)奖金分配标准由各招商团自行制订。

4)对招商引资项目中介奖励继续参照《莲花县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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