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时间:2023-06-21 09:40:09 来源:网友投稿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557号)精神,结合九江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T’型崛起,打造山水名城,率先全面小康,建设五大九江”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助推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九江发展营造更加开明开放、实在实干、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四)推进决策公开。

1.加强决策环节动态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政府]

2.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探索会议列席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执行公开。

4.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加大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实现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在政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督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政府]

(六)推进管理公开。

6.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完善政务服务网建设,实现权责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市政府信息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7.推进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公开制度。2016年底前建立统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平台,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原则上应当公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一般包括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办、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公开扶贫、救灾、低保、社保、医保、教育、医疗和涉农补贴等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扶贫和移民办、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推进服务公开。

10.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办事更明白、更舒心。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建设,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综合性窗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信息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江西省《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5号)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推动所属和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公开信息、作出承诺、优化服务、争创品牌。通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推进结果公开。

12.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的事项。重大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九)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3.加大财政资金管理、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政府采购、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就业创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14.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5.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

16.根据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和省政府《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赣府发〔20165号)的要求,出台我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设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各相关部门)

(十一)加强政策解读。

17.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九府厅发〔201423号)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切实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广泛宣传解读材料,根据实际及时进行补充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8.创新解读形式,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业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新闻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9.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围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以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政府部门,增加新闻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应参加一次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应每半年参加一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要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扩大公众参与。

20.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列席会议、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规范优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政务公开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回应社会关切。

21.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发挥媒体作用。

22.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安排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参与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2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电视等多种舆论宣传媒体,开展政务公开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与典型,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十五)完善制度规范。

24.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使政务公开成为刚性制度安排。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程序及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25.根据省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结合九江实际,制定市、县两级政府和各部门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市国家保密局、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提高信息化水平。

26.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加快全市综合协同办公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业务协同,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发布机制。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促进“信用九江”建设。充分利用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

(十八)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27.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综合功能和运行水平。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8.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快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以部门网站为子站、以统一技术平台为支撑的政府网站群建设,避免重复投资,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发挥网站集群效应。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不得单独设立网站,要依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各种服务,市级政府部门网站要整合到“中国九江”网网站群。[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九)抓好教育培训。

29.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将全市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30.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明确一位分管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法制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信息办、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一)加强考核监督。

31.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一项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强化任务落实与执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开展督促检查,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考评办、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政府信息办、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推荐访问:意见 认真做好 政务公开 【府办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