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环卫保洁水平,按照保定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洁净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定兴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定兴县“洁净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区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环卫保洁水平,按照保定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洁净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洁净城市”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深入实施环卫市场化为抓手,以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为手段,通过半年努力,从限制垃圾落地时间、量化道路浮尘重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和拓展环卫保洁区域等方面入手,构建城市环境卫生量化指标工作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齐、干净、有序的“洁净城市”目标,为打造京南生态卫星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目标
城区道路平整完好,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5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其他道路每平方米浮尘不得高于10克,地面垃圾停留时间不高于10分钟。城乡结合部开展环卫保洁有偿服务试点。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清扫保洁时间均达到18小时以上。施工工地按要求进行围档,出入口硬化、并安装车辆冲洗设施;渣土清运实施审批准入机制,运输车辆密闭良好,安装GPS定位系统,严禁超高超载,扬撒遗漏。完善数字化指挥平台建设,将环卫工作纳入数字化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106年7月5日至15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洁净城市”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印发通告、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7月16日至12月20日)
实施城区环卫市场化和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一期项目,严格作业标准、提高作业质量、健全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实现垃圾限时落地、量化道路浮尘、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延长清扫保洁时间和拓展环卫保洁区域等各项任务目标。同时,不断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提高道路完好率,规范道路停车管理,编制完成并严格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严管施工工地,确保达到整齐规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底)
12月底前,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迎接省评估验收。
四、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全民创建齐抓共管
1、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小区物业等都要充分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加强单位庭院和单位周边区域卫生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负责单位成员改变陋习,争做文明市民。负责制作悬挂2条以上标语,并根据各自职能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2、成立“洁净城市”创建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每天从不同方面对“洁净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公民的环卫意识,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风尚。呼吁市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破除陋习,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良好习惯,自觉主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同时,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广电台牵头,执法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3、开展小手牵大手,争当文明市民活动。由教育局负责,对城区中小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教育,并制定争当文明市民承诺书,从学生传递给家长,从学校传递给社会。
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4、开展一次环卫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由城区管委会、定兴镇、东落堡乡分别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城乡结合部的村进行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集中宣讲等方式,普及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提高环境社区居民和城乡结合部村民的环卫意识。
责任单位:城区管委会、定兴镇、东落堡乡
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5、开展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对乱扔乱倒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一系列城市不文明行为进行采集,并在黄金时间利用县电视台和城区各个固定大屏幕、流动大屏幕进行曝光;同时号召全体城区居民开展“随手拍”行动,利用手机微信的形式将城市不文明行为随时拍摄,随时上传到手机微信,加大曝光力度和范围。
责任单位:广电台牵头、执法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二)编制完成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县城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环境卫生配置标准,科学布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高标准公厕和环卫工人休息点等环境卫生设施,提出垃圾回收利用对策与措施,为城市环卫设施有序建设和科学管理提供指导。
责任单位:规划局、执法局牵头,住建局、财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一期项目(县城周边14个村和城区10条新增道路环卫市场化工作)
通过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14个村和城区10条新增道路开展环卫市场化,加大对县城周边区域环卫工作的管理力度,并逐步扩大城乡环卫一体化范围,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
责任单位:执法局牵头,定兴镇、东落堡乡、城区管委会、财政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四)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等道路状况全面摸查,对有缺陷的车道、人行道、路沿石以及路面雨水井进行改造或更新提高道路完好率,为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大环卫设施投入。严格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厕、环卫工人休息室(点)等,道路两侧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等收集设施。
责任单位:执法局牵头,住建局、规划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五)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1、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机动车停车场,在适当路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在人行便道合理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取缔规范三轮车营运行为。对超范围、超时限等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规划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2、清理各种店外经营,保障人行便道畅通,达到无占路摆卖、加工、修理,洗车店一律进店作业,对不按要求作业的洗车点、店外加工修理点,工商局一律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按照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市民生活的原则,合理规范统一设置便民服务摊点。
责任单位: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3、规划建设便民市场,提升便民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现有便民市场吸纳功能,鼓励退路进市,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现有便民市场建设升级。
责任单位:市场中心牵头,规划局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六)严管施工工地
1、监督所有施工工地按规定要求设置围挡,裸露土方进行覆盖,对施工场地出入口进行硬化并配备清洗设备,车辆清洗后方可上路,严禁不苫盖、超高超载、扬撒遗漏;拆除、破路作业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拆除工地周边的废土要及时清理,对拆除后暂时不能建设的区域,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围挡。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2、建立渣土清运实施审批准入机制,责令渣土运输企业安装运输车辆密闭设施和GPS等定位系统。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撒遗漏或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的行为进行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养路工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七)提高绿化管理水平
住建局负责对公园、广场、道路等公共绿化苗木进行修剪管护,去除死树残苗,清除树池、绿化带内的杂草,对修剪的树枝、清理的杂草进行清运消纳,对工作现场道路及时进行清扫保洁。消除裸土部位,对便道、公园、广场、社区、临时空闲地的裸露地块,能绿化的进行绿化。执法局负责对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对不能绿化的便道、公园、广场、社区、临时空闲地的裸露地块,进行硬化。城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庭院绿化管护,补栽修剪苗木,整修配套绿化设施,创建整洁优美的庭院环境。
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八)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率
建立科学合理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督促环卫市场化运营企业科学购置环卫设施,大力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适宜机械化清扫的街道要全面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同时要购置小型机械清(洗)扫设备,加强对非机动车道和便道的机械清扫保洁。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确保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
责任单位: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九)强化“门前三包”管理
加大对沿街门店、商户的管理力度,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等措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确保实现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的门店、商户,由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执法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十)提升城市容貌精细化管理水平
将城区环卫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快速处置指挥中心,将环卫管理对象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管理监控数字化以及管理绩效数字化,有效提高城市环卫作业科学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力推行限时限量保洁法,以千米为单位,实施网格化管理、路段责任制,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区域和路段、分人到段,全面实现“以克论净”限量管理制;延长清扫保洁时间,逐步建立全天候保洁制度、错时保洁制度,将重点区域保洁时间延长到18小时以上;实现垃圾落地限时管理制,延伸环卫保洁范围,全面摸查城区范围内的无物业和弃管小区,建立台账,制定托管政策,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城市环卫管理难点顽疾。
责任单位:执法局牵头,数字化城管成员单位配合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十一)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目标,依据国家和市有关要求,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细化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容貌精细化管理办法,强化监督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便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机制。
责任单位: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成立定兴县“洁净城市”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执法局、住建局、规划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市场中心、定兴镇、东落堡乡、城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定期对“洁净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和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局,负责“洁净城市”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创建活动。
(二)加大资金保障,构建有力支撑
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体制,按照国家、省、市、县城市卫生、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等有关标准和定额,及时足额核拨作业经费。大力推进环卫市场化运作,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工作考核,确保活动成效
由县政府办和“洁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督导组,每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个月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工作懈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开曝光,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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