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晋级工程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培育重点优质小微企业,壮大我县工业经济实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全民创业,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晋级工程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微企业晋级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培育重点优质小微企业,壮大我县工业经济实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全民创业,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双百”小微企业晋级工程的实施意见》(〔2014〕保市府办236号)的要求,特制定我县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为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任务,2015年计划在全县筛选规模以下成长型小微企业确定为重点培育对象,扶持其当年跨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列。
二、工作安排
2015年2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筛选全县近3年来新上项目,调查了解投产达效情况,将规下小微企业推荐名单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筛选5-10家企业作为“双百”小微企业晋级帮扶对象,并公布企业名单,下达目标任务。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进行帮扶,组织指导申报工作,确保条件成熟的企业,在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入统工作,晋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双百”企业条件: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质量达标、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成长性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素质较高的小微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可随时帮助其申报入统。
三、考核奖惩
当年12月25日前,县发改局会同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小微企业晋级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政府,完成目标任务的兑现奖励,并通报表彰,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政策扶持
(一)制定帮扶方案。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双百”小微企业晋级工程培育对象,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助力企业快速成长晋级。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竣工企业筹措流动资金,推进竣工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县发改局、统计局要制定培训计划,对年度新增入统企业的统计人员全部轮训一次。发改、统计、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帮助竣工企业和成长型小微企业完善各种晋级材料,帮助企业解决相关手续问题,达到规模以上企业入统条件。
(三)运行监测保障。要充分建立和完善自下而上的“双百”企业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机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晋级企业运行情况的调查、分析、汇总工作,每季度将运行情况报县发改局。通过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和落实要素保障条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四)财政资金支持。市、县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一定比例用于对新增入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对当年新增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入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新增规上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和县政府各负担50%,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对列入市“双百”小微企业晋级工程名单的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在推荐申请国家级、省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项目时,优先推荐。
(五)融资担保支持。对列入市“双百”小微企业晋级工程的规模以下成长型小微企业适当放宽担保条件,减免收取企业保证金。
(六)科技专项支持。对晋级企业,在各类科技计划立项与推荐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特别是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七)用地优先支持。鼓励晋级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向园区整体搬迁发展,优先保障进入园区的晋级企业用地。
五、组织领导
成立唐县小微企业晋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泽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刘伟、县发改局局长安同生、县统计局局长李民学任副组长,县发改、统计、财政、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长安同生担任(联系电话: 6420968)。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小微企业晋级工程开展,加强新增规上企业培育工作。对达标而未入统的企业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促其尽快入统。
县发改局:负责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将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向工业项目倾斜,促进工业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早入统;负责新增规上企业总体协调工作,并组织对全县成长型小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推进小微企业上档升级。帮助指导达到入统标准的企业(项目)完备各项手续,组织申报入统。
县统计局:组织对全县达到入统标准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上报。依据企业上报资料,按照奖励标准,获奖企业名单。
县财政局:负责从县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中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对新增入统规上企业的奖励。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工商部门开展推进“个转企”工作,积极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
县质监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变更手续)。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竣工项目办理(或变更)税务登记证。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基础财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具主营业务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