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顺平县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1 21:00:03 来源:网友投稿

顺平县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顺平县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顺平县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顺平县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建立顺畅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不断强化风险控制、过程管控、事后处置体系建设,增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全县遏制重特大事故“六大体系”(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基本建成并有效发挥作用。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县、乡、村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构建形成完善的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本质安全防护体系,实施一批保护生命安全的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非法违法行为的制度机制体系,使非法违法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和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及时间划分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调度推进

1、制定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门人员和相关专家,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县安委办。

完成时限:2016825日前。

2、制定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每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变化情况,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工作事项纳入到各年度安全生产要点和每季度的具体推进计划中,明确具体责任、标准、时限和要求,提高可操作性。

完成时限:全过程。

3、强化安排部署和调度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例会等形式,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和调度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强化对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确保相关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

完成时限:全过程。

(二)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

1.明确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标准。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是实施安全管控的基础,目的是为了更加精准的实施重点防控。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国家、省已制定下发了安全风险辨识标准的行业领域,按照国家或省统一的标准要求进行辨识。

2)国家、省没有下发安全风险辨识标准的行业领域,由有关部门参照其他行业样本自行制定安全风险辨识标准。

3)所有行业领域在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风险分级:

红色(A级):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或者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

橙色(B级):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5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黄色(C级):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3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急性职业病5人以下。

蓝色(D级):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备注:以上辨识和分级标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落实企业单位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和所有乡镇要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结合“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督促所监管的企业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安全、设备等科室和车间、班组、岗位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辨识风险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火灾、透水、坍塌、溃坝、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交通、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或其它风险类别;同时,针对暑汛期、强降雨、强雷电、高温、大风和冬季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和周边环境相关因素对本单位安全事故预防的影响,辨识相关安全风险。

2)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为“ABCD4个等级,分别实行“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对“红色、橙色、黄色”风险点要张贴或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3)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落实分级管控责任,明确监管重点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装订成册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盖章备存。对“红色、橙色、黄色”安全风险点,要报主管部门或者乡镇备案。

4)在一线生产经营岗位或者其他重点岗位的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安全事项提示牌”,内容包括: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安全流程;发现异常情况处置办法和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完成时限:2016930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列入今年“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的重点企业单位和直属、直管企业单位要完成上述工作;2017930日前,全县所有列入“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的企业单位要全部完成上述工作;2018年开始,每年3月底前或者在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发生变化时,各企业单位要对风险点及时进行评估调整,补充完善风险管控档案。

3.建立区域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公共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根据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趋势,组织排查辨识评估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等公共安全风险,包括:城市燃气公共管道设施、城市各类地下管网、玻璃幕墙、巨幅广告设施、危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群体性集会活动等公共安全风险和其他受强降雨、强雷电、高温、大风、强降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受影响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设施与场所,依据相应标准,按照“红、橙、黄、蓝” 4个等级,确定区域性的安全风险。

完成时限:2016930日前;每年3月底前完成新年度公共安全风险的复查、辨识、评估。

2)对列入“红色、橙色”等级的安全风险,要建立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台账,连同企业单位辨识出的“红色、橙色”风险汇入台账,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6930日前;每年3月底前根据复查辨识情况调整台账上报。

3)对列入“红色、橙色”等级的安全风险,按照“五个一”的要求(有一套台账、有一名分包领导、有一个具体的监管部门、有一套监管制度措施、有一份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分包领导的每月巡查,重要特殊时期和极端恶劣天气下要加大巡查频次。

完成时限:2016930日前;每年3月底前根据复查辨识和领导干部变化情况调整监管台账。

4)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可与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数据库同步),绘制县、乡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完成时限:20161031日前。

5)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列入“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相应警示标志。要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状况动态预警分析,每季度要对红色、橙色危险点的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安全管控缺陷导致事故风险加重、或遇极端恶劣天气时要提前进行预警,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防止风险转化为隐患或事故。

完成时限:20161031日前;全过程根据重大安全风险点的变化和管控情况动态进行。

(三)大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顺平县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实施方案》(顺政办〔20163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力完成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相关任务。

2.完成重点企业单位(涵盖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危险性大的企业单位)“安全事项清单、隐患自查清单、安全风险清单”的制定和试运行,并将三类清单输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开展常态化的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县直有关部门的直属(直管)企事业单位,要全部完成“三类清单”的制定和试运行工作,并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管理。

完成时限:20161020日前。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和“三定一表”的规定要求,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科技手段,以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危货运输、长途客车、校车、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民用爆炸物品、涉爆粉尘、液氯液氨、职业危害、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完成时限:全过程。

4.加强各类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城市地下燃气、电力、供排水、通信等各类管网全面清理工作,对各类管网因相互影响导致重大安全风险的部位设施实行技术防范和重点盯防;做好人防工程,低洼地带棚户区、危旧房,高大广告牌、玻璃墓墙等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主城区各类违章建筑、公共场所火灾隐患以及锅炉、电梯、公共游乐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高空坠物、燃气泄露爆炸、地下管网道内易燃易爆气体积聚等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平台,及时消除各类公共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完成时限:20161031日前完成第一次现状清理;全过程落实常态化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5.强化企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所有企业单位要按照“厂(高层)级月排查、车间(中层)周排查、班组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险源点每日定时巡查、危险性作业专人现场跟踪检查”的基本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安全事项清单”执行情况和安全风险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员化、规范化的自查自纠,强化对“红色、橙色、黄色”安全风险点和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动态管控,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治理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完成时限:全过程。

6.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县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通报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动员本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现与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100%管控到位、按时整改到位,对重点隐患要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对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完成时限:全过程。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各乡镇和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对生产、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项目严格审批。

完成时限:全过程。

2.严格规模准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的小企业进入市场;建立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完成时限:全过程。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和工艺的,责令其立即进行停产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督导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确保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一律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完成时限:全过程。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依据相关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顺势而为,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补贴、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完成时限:全过程。

(五)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共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以常委会(党委扩大会)、常务会的形式,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事项清单化管理”为载体,组织、指导、督促企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具体细化,按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日程化、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流程化”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员,实现对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管控。

完成时限:全过程。

2.综合治理,群防群控。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在每一个村庄建立安全监督小组,设置安全监督员,加强对人民群众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公共设施安全的日常检查,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实施群防群治。进一步畅通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加大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的力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等制度,严格落实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形成人人关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完成时限:20161031日前完成村庄安全监督小组和安全监督员设置,并明确具体职责;全过程。

3.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等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大力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每季度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完成时限:全过程。

4.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完成时限:全过程。

(六)大力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内容,注重培训效果。落实班组作业前安全集中读颂要求,班组长每周至少两次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利用作业前或交接班前510分钟,对照“安全事项提示牌”进行集中读颂,提出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的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岗位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能力。

完成时限:全过程。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成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较为完善、无缝链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及时将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等信息资源纳入数据库。强化应急响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与消防、交通、卫生、燃气、环境监测、气象等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联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迅速调动应急队伍和专家、调集装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前。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加强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完成时限:20171231日前。

(七)推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

1)安监部门: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危险化学品领域所有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现有企业化工生产装置到期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一律停产实施改造。

2)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对“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推广安装防碰撞系统,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加强安全技术保障。

3)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系统梳理重点行业不适宜或禁止人工操作的岗位,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3.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安全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基地,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鼓励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安全生产服务领域,培育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主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引导中小企业购买安全技术服务。

完成时限:20181231日前。

4.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重点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重大事故防范控制工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工程;城市燃气地下管道和公共设施安全治理工程,燃气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燃气设备设施清查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工程;城市地下管网综合治理工程;矿山救援能力建设工程;危化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推广工程,化工功能区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冶金建材行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有限空间和粉尘作业安全防护工程;涉氨制冷防泄漏安全保护工程;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技术防范示范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体验和视频监控覆盖工程;高毒、高粉尘行业职业危害强化体检、轮岗、监测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集中整治工程;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防护工程等。全面提高“科技强安”技术水平,构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科技体系。

完成时限:2016830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20181231日前,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方案规定的事项、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重点

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辖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考核问责

县安委办将对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严格管理考核,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重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而不采取防范和整改措施或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严厉追究相关企业或行为人责任,并倒查相关乡镇及部门责任。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及时上报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务必做到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抓紧组织推进,扎实开展落实。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每季度末月12日前向县安委办书面报告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事项阶段性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等,每年126日前书面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材料电子版一律发送至邮箱。

电子邮箱:spajj8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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