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文旅新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点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尚义县文旅新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尚义县文旅新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
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精神,根据《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要求,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统称三项办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过程不清晰、执法结果不透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17年底前,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办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的具体办法,要明确执法公示的载体、范围、内容、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作动态调整。
(1)执法大队要结合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等,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
(2)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予以公示。
(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优惠政策、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要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通过局信息网站统一公示,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执法大队要按照省文化厅、市局统一要求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须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要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部门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县执法大队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要按照《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执法大队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和式样,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准确完整。
(1)要依据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参照《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河北处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制作各类执法文书范本。
(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执法大队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质监局制定的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和配备比例规定,按要求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系统平台执法办案系统录入检查内容和执法数据上报。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执法大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经过局务会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1.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全、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行业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1.制定方案。2017年6月1日前下发推行三项办法实施方案,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2.动员部署。适时召开全体人员推进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开始-9月30日)
规范实施。文旅新局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年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办法。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0月-11月)
1.总结报告。文旅新局要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办法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三项办法工作总结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2.组织验收。2017年11月中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进行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办法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市加快转型、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把三项办法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强化统筹衔接
推行三项办法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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