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对商品房销售和房产中介行业的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序、广泛、深入地开展,贯彻落实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电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蔚县发展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对商品房销售和房产中介行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蔚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对
商品房销售和房产中介行业的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序、广泛、深入地开展,贯彻落实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县《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商品房销售和房产中介行业的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17年12月20日至1月1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抽取2017年12月20日前在蔚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和房产中介行业,抽取比例为5%。
三、抽查内容
1、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7、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8、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9、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四、抽查参与部门
物价局检查所、举报中心。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蔚县发展改革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