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意见】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完整)

时间:2023-06-22 12:20:06 来源:网友投稿

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蔚政发〔2017〕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促进部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完整)


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

+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蔚政发〔2017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促进部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国务院、河北省政府、张家口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完善优化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底前,实现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要求,城市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实现智慧化融合应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

1.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制定统一的办事服务事项标准,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基础。

2.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外网,集中、全面、深入地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通过在全县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项督导检查,对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县、乡(镇)两级政府“五公开”涉及的九个重点领域实行全公开;推进“三公”经费、考试招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公开公示范围。

20177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编码和办事指南,规范完善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工作。201711月底前,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受理审批事项公告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督查室、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二)配合建设全市网上平台

1.构建全市网上服务平台。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依托张家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我县网络共享平台和政务服务大数据,并应用和实施河北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据接口规范,逐步对接、迁移各部门服务资源和信息系统。县直部门没有业务系统的统一使用市平台,原则上不再新建业务系统,已自建或已开展网上审批的要加快改造与市平台联通,为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平台提供保障。

2.配合省市建立数据交换平台。配合省市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和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通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制定统一的信息编码规则,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各环节数据信息,统一由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归集、比对和存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审核、材料鉴别的需要,真正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贯彻落实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按照“合并平台、合并人员、综合使用、方便群众”要求,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2020年底前,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三)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1.优化流程推进网上办理。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按实际运行流程细化并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网络办事指南、在线审报、在线审查、表格下载、咨询投诉等服务。通过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优先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扩充实名认证渠道,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20177月底前,完成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的梳理、规范和优化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50%以上;到2020年,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四)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配合建设张家口市政务服务集群微信公众号和云上张家口APP平台,深入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对申请材料明晰、标准明确、易电子化的事项,通过对相关数据与标准的数据库自动甄别,进行系统智能判定,探索“受理零窗口、审查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材料”的“智慧审批”模式,引导群众自助办事。引入社会力量和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便民服务,积极推行就近申请、远程办理、异地打证等多样化、创新性服务。

加强乡镇、农村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网点工作场所和硬件设施建设,研究制定管理标准和相关制度,公开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员及投诉渠道,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完善政府部门、各类企业、服务行业、社会机构以及社会志愿者参与政务代办、便民服务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运作。

2020年底前,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全面共享开放,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公安局、县食市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五)强化行政效能监管

健全网上办事效能监管平台运行机制,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违者问责。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拦受理政策咨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群众诉求等服务项目。

结合县行政审批局建设,按照审批环节(受理、审查、勘验、批准)“四分离”的原则,实现所有网上服务事项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推动部门简政放权,依法行政,主动履职,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2018年底前,将我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信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省市共享目录,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六)健全基层网点,强化末端服务

按照市政府要求,要依托乡镇和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将信访调解中心、基层站所办事点、村民活动中心等各类服务管理平台和便民服务资源,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集中服务。

201710月底前,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社区)的便民代办网点建设。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七)加强网络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落实技术方案,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县国家保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八)构建线下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融合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政务服务网延伸,向乡镇、农村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让群众尽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的成果。

201711月底前,完善各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各项功能设施,满足本级政府服务事项和审批职能全部进驻的需要,全面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事。2018年底前,完成业务系统整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2020年底前,实现农村服务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技术统筹等方面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平台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二)监督考核

2017年底前,根据张家口市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我县考评办法,将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数据共享、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列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切实加强专项效能监察,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创新服务模式,制定有利于网上办事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三)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思路,保障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所需经费。要突出集约节约,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各项建设费用和工作经费,保障基层便民服务机构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四)培训推广

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既具备专业技能又熟悉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以便利快捷的网上办事和便民服务,提高群众认同感,提升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蔚县人民政府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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