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2 15:00:09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市领导同志有关电视电话会议重要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7年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市领导同志有关电视电话会议重要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安全事故管控能力,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着力点转变到“预防为主”上来,规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行为,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有效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脚手架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㈠整治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道路工程。
㈡整治重点
1、工程参建各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
2、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企业未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实施的。
施工企业未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
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单位未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或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自行实施。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未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的。

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

脚手架、模板拆除前未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的。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拆卸的单位,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业。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未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中未明确机械设备司机、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7、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⑴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的。
⑵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和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
⑶悬挑式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且无荷载限定标牌,超荷载使用的。
⑷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台面铺板不严的。
⑸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悬挑钢梁与建筑结构未锚固或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钢梁固定段长度未经设计计算或小于悬挑段长度;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的。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4月份,各施工企业做好宣传贯彻的工作,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监理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把今年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重点纳入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4月—7月份,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对本企业所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

8月—11月份,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定人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期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

12月份,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本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有关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㈡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要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中要注意加强部门、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能。对没有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而引发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㈢统筹推进,突出重点

要统筹谋划,总体布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整体水平。特别是要加强事故多发地区、企业,政府投资工程、民生工程等社会影响较大项目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工程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工作中要注重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㈣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对没有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而引发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推荐访问:全区 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 【住建方案】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